《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今起实施 严管网络订餐服务
2016-12-01 08:49:00 来源: 武汉晨报

“听专家讲座,领免费保健品。”从今天开始,这种现场卖保健食品的行为,将受到严格限制。昨天,湖北省食安办、湖北省食药监局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12月1日实施,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7项具体职责,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条例》将严管保健食品的现场营销、网络订餐服务,以及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以保障居民的食品安全。

此外,还将打造食用农产品监管链条,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从各环节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特别监管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和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在学校周边划出食品摊贩经营“禁区”,逐步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

目前,湖北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三年达到94%以上。

严管保健食品现场会销

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42.35万。预计到2018年突破1200万,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据湖北省老龄办发布)

现状

不少商家瞄准其中“商机”,通过举办尊老活动、开养生会所、办讲座等活动,打出‘亲情牌’或打着‘免费赠送’的幌子,夸大影响的方式,欺骗或诱导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食品。

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傅建伟痛心地说,他曾在媒体报道中看到,有些中老年人一年买几万元甚至上十万元的保健食品,却没收到应有的保健效果。被投诉、处罚之后,商家“打一枪换个地方”,和执法人员打游击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措施

《条例》要求:要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现场会销。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保健食品会销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对在经营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最高20倍货值金额罚款的严厉处罚。

明年专项整治网络订餐

“触网”就得实名制

数据

湖北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机构约有16万家。“触网”的有5万多家,武汉就有2.8万家左右。

网络订餐平台上,美团、百度、饿了么所占市场份额达85%以上,90%是中小型餐饮企业提供送餐服务。(据省食药监局统计)

现状

入网食品经营者数量庞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省食药监局局长柯俊介绍,目前,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任何资质就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有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占领市场份额,降低了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审核标准,未落实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以及审核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措施

《条例》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许可,并在其网站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食品安全检查、违法行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予以公开。

明年,该局还将对网络订餐进行专项整治,保障居民的网络食品安全。

小作坊等生产经营

不能跨“红线”

数据

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简称“三小”。湖北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5万多家,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数量更是庞大。

  措施

《条例》为“三小”的生产经营划定“红线”。

一方面,要建立小作坊、小餐饮许可管理,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制度,设立“三小”的准入条件和生产经营要求,实行许可制度。

另一方面,明确“三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规定“三小”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

小作坊禁止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乳制品、罐头、瓶(桶)装水、采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配制酒等。还要在生产加工的产品上标明是“小作坊食品”。

小餐饮经营者禁止销售裱花类糕点、生食类水产品、自制生鲜乳饮品等,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处罚

连续违法的“三小”将面临为期5年的行业禁入期限,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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