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陶盼
“我也是消费者,凭什么不让我进去游泳?”昨天,81岁的顾爹爹(化姓)来到本报反映,自己身体健康,想在已经办了10年卡的湖北英东游泳馆续卡,却被告知:80岁以上老人需有60岁以下的亲属陪伴,才能入馆游泳。这让顾爹爹很气愤,“我的孩子们工作都特别忙,不可能每天来陪我游泳。一起游泳的朋友也是老人,都在60岁以上,也不符合他们的条件。难道年纪大了,就要放弃自己的爱好,再也不能游泳了吗?”
武汉晚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游泳馆发现,65岁似乎是老年人进馆游泳的门槛。65岁以上的老人,想要入馆游泳,多数游泳馆都提出了一些要求。
如何既保障老年人游泳健身的权利,又不让游泳馆单方面承担过高的风险,这是个两难的话题。如果您有好的解决办法,欢迎致电本报82333333或参与本报今天发起的该话题的微博讨论。
老人:
游泳馆凭什么剥夺健身权利
顾爹爹回忆,2006年,湖北英东游泳馆举办优惠活动,600元办一年的年卡,可以游13个月。他便和几个好朋友到这里游泳,一直游了10年。
“只要家里没有特殊情况,我基本上都来游泳,一年我起码要游300天。”顾爹爹说,他是“健康游”,不追求速度,也不给自己设定游距,在水里游个20来分钟就起来,“我下水基本上不会超过半小时。”
顾爹爹游了10年,本以为可以一直游下去,结果最近在洽谈续卡时和游泳馆闹崩了。顾爹爹的年卡下月3日到期,“办卡的人说我年纪超过80岁了,不仅不给我办年卡,连季卡、月卡都不给我办,说如果我实在想游,就要家人陪我来,来的时候再临时买票。”
这让顾爹爹很难接受,“老年人退休了,时间一大把,可以开展自己喜欢的锻炼项目。年轻人都在打拼事业,哪有时间陪我游泳?每年我们单位都组织体检,我的身体很健康,游泳馆凭什么剥夺我健身的权利?”
顾爹爹为此多次找到该游泳馆负责人,希望能够说服对方为自己办卡,“只要能给我办卡,我可以提交体检证明。我还跟儿子说好了,让他给我写个‘免责书’。退一万步说,就算有什么意外,我也不找你们麻烦。”即使这样,顾爹爹仍没能续卡。
眼看着湖北英东游泳馆是游不成了,顾爹爹开始在家门口物色游泳馆。他找到离他家最近的和祥体育运动中心游泳馆,提出要办年卡,但对方直接表示,超过65岁以上的老年人,谢绝入馆游泳,即使有体检证明和家人陪同也不行。
游泳馆:
为老年人生命安全着想
昨天,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英东游泳馆,提出要为家中的爷爷办理游泳年卡。工作人员随后询问了记者爷爷的年龄,当得知已超过80岁时,工作人员表示拒绝并拿出了一份《湖北英东游泳馆老年人游泳健身特别告知书》,上面写道,“凡60岁以上,80岁以下新购及续办游泳健身卡需持有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准确填写相关情况,并由直系亲属在本告知书上确认签字。”“65岁以上单次健身不宜超过60分钟,游距不宜超过1000米,连续健身超过30分钟需上岸休息15分钟后,再继续健身。70岁以上进馆健身,不宜进入深水区锻炼。”“80岁以上老年人不予办理年卡、半年卡、季卡、月卡,只能办理次卡,如需锻炼需在一名6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亲属陪伴下进馆健身。”“本告知书签字后,凡办卡、购票后都视同认可并自觉遵守,如有违反以上办法,出现严重后果,游泳馆概不负责。”
随后,记者又来到和祥体育运动中心游泳馆,同样以消费者身份提出要给81岁的爷爷办理游泳年卡,结果被拒绝。记者表示愿意陪同爷爷一起来游泳,仍然被拒绝。
接待人员表示,他们也有难处。游泳属于高危运动项目,老年人年纪大了,平时看着身体很好,但一些隐性疾病,很可能在游泳时受到突然刺激。为了老年人的健康安全着想,他们设置了“65岁”的门槛。另外,该接待人员也坦言,一旦老年人出现意外,不管是不是游泳馆的责任,都可能会让游泳馆承受“濒临倒闭”的巨额赔偿风险,他们此举也属于“自保”。
探访:
也有部分游泳馆不设年龄门槛
记者随后了解到,在武汉还是有部分游泳馆面对老人开放。汉口的一中四季游泳馆并没有设置年龄门槛,有80多岁的婆婆在里面游泳,接待人员表示,只要老人提交体检证明,并到现场通过身体检查即可办卡入内游泳;武昌的曙光游泳馆目前有多位老人在里面游泳,接待人员称,只需带身份证和体检证明,即可办理年卡。
游泳馆要不要
对老年人开放?
游泳馆要不要
对老年人开放?
医生说法
老年人游泳前可进行专业测试
武汉市第五医院心内科主任洪李锋表示,游泳是一项全身运动,长期坚持,可以提高心肺机能,对腰椎和骨关节也有一定的锻炼作用。但同时游泳的消耗也很大,对骨关节、心肺运动的要求也很高,一旦泳池水温过低或者运动量过大,就会刺激血管,容易发生意外。一般的体检,只是常规检查,并不能完全有效覆盖所有心脑血管疾病,还有一些心血管意外,是不可预测的。
因此,老年人游泳,可以随身携带一些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如果一旁有专业心肺复苏能力的教练最好。
也可以进行专业的项目测试,看自己到底适合什么健身项目,以及自身的耐受力有多大。根据测试结果,合理安排健身。
律师说法
如已告知 游泳馆不需担主责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张剑豪律师认为,游泳馆这么做是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属于一种放弃交易的行为。如果游泳馆在顾爹爹年卡未到期时,禁止其入内,属于未履行完合同,肯定不对;但是年卡期结束,游泳馆不再与顾爹爹签立下一年的新合同,作为经营方,是有这个权利的。
从法律上看,如果游泳馆有尽到告知义务,老人发生意外,游泳馆是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但即使如此,不少游泳馆仍然谢绝老人入内,主要是因为曾出现过一些案例,当老人游泳发生意外后,家属并没有按法律程序妥善解决此事,而是一味哭闹要求游泳馆赔偿,游泳馆为了不让事态扩大影响其继续经营,只好赔钱息事宁人,结果损失重大。
社会学家看法
年龄一刀切不妥当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尚重生认为,老年人想游泳健身无可厚非,但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客观评估,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另外,游泳馆有告知义务,需要普及宣传,让游泳爱好者明确,哪些疾病是不适合游泳的。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既不是游泳馆的硬件也不是游泳馆的管理出现问题,老人发生意外,游泳馆是免责的;游泳属于全身运动,对体能挑战非常大,即使有家属陪伴,出现状况,家属也不一定管用,20岁的年轻人游泳也可能出现意外,通过年龄一刀切来规避责任,剥夺老年人健身权利,并不妥当,对此游泳馆可以请一个法律顾问专门负责这一块的问题。
游泳也是为了健身,老年人也可考虑用别的健身方式达到健身目的,比如散步、打陀螺等,依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才是对自己、家人、社会都负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