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中 通讯员朱旎)昨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向首批400名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发放优惠卡。凭优惠卡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免费游览我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这是我市落实新修订《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具体行动。
持优惠卡可免费观看武汉网球公开赛
新修订的《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凭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城市轨道交通,游览本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交门票费。”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经过大半年筹备,昨日向400名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发放了优惠卡。
首批发放的优惠卡共两张,一张为交通优惠卡,持卡者可以免费乘坐本市公交、地铁、轻轨和轮渡。另一张为景区游览年卡,持卡者可以在一年内免费游览黄鹤楼、东湖磨山、木兰山等本市28家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费乘坐东湖和长江2家旅游观光游船,还可以免费观看武汉网球公开赛。
交通优惠卡采取年审制,年审有效期设置为一年。年满65周岁的见义勇为人员,按规定享受武汉老年人优待证,此卡届时自动失效。
景区游览卡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发放一次。
区级表彰人员优惠措施最迟明年上半年到位
据了解,我市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约1200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正抓紧收集其余人员的身份信息,明年上半年将基本完成市级以上表彰人员的优惠卡办理工作。
各区综治办、见义勇为促进会同时落实区级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交通、游览优惠措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要求,最迟到明年上半年,区级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惠措施落实到人。
据了解,对区级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惠措施,各区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既可以采取办优惠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人民币补偿的方式。
链接>>>
我市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多项优惠待遇
1
根据新修订实施的《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我市见义勇为人员可享受多项优惠待遇。据了解,截至目前,这些优惠待遇基本落实或正在落实中。
市政府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英雄群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见义勇为英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的待遇。(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包括“见义勇为英雄”“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2
见义勇为人员凭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城市轨道交通,游览本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交门票费。
3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符合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条件的,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和综治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给予救助,确保其家庭生活水平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生活标准。
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就近优先接收;参加高级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的,教育部门给予一定优待。
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市、区政府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4
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国家伤残抚恤管理有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落实相应待遇。
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未评定为烈士,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5
市、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依法优先办理证照,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李亦中整理)
让更多正义力量加入见义勇为行列
市见义勇为英雄、江岸区城管协管员张连连:我们一辈子可能只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事,但政府、市民却优待我们终生,这是对我们的极大鼓励。我们要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干好本职工作,回报政府和市民的关爱。
江岸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胡先生:见义勇为是正义之举,是英雄壮举,面对的是生与死的考验,付出的是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实施见义勇为人员交通、游览优惠卡制度,就是要让见义勇为人员及牺牲人员直系亲属时刻感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家栋:关爱见义勇为英雄和英雄的家庭,就是要让为人民、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英雄真正得到褒奖和回报,就是要让人民记住英雄的名字,传诵英雄的事迹,秉承英雄的精神,唤起更多正义的力量加入见义勇为行列,共同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