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4岁的胡某硕士学历,是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图书管理员。胡某利用职务之便,从图书馆盗窃珍贵古籍440种,并将古籍在网上拍卖获利110余万元。案发后,警方在胡某家中起获500余册古籍。前天,海淀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30万元。
2002年,胡某进入北京某高校图书馆工作,2004年至案发时任图书馆古籍特藏部馆员,负责古籍编目和著录工作。2015年6月21日,海淀警方接到该高校报警称,校图书馆内古籍被盗,并且在网上有人在拍卖被盗的古籍。一周后,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抓获,警方在胡某家中起获大量古籍和多个未寄出的装有被盗古籍的包裹。前天,此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胡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窃取图书馆古籍书共计440种,并将部分古籍书在孔夫子旧书网站拍卖交易,截至案发共成功交易202种古籍书,交易金额共计110余万元。
经鉴定,已追回古籍书共计141种,价值43万余元。民警在其家中起获图书馆丢失古籍书238种,经鉴定,价值5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某在庭审中供述,她到校图书馆担任图书管理员已经有十几年,工作上尽心尽力,但校内数次评职称她都没评上。时间长了,她心里很不舒服,觉得是单位领导和她过不去。利用图书管理员的职务便利,她了解到图书馆有大量古籍还没整理登记,觉得自己晋升没有希望了,才动了盗窃古籍的想法。胡某利用学校分配给她的整理古籍、建数据库的工作便利,2014年4月份开始,她将古籍一本一本夹带出图书馆。为了不被他人发现,胡某还将古籍上的图书馆印章抠掉。拿出来的古籍越来越多,她开始在网上拍卖盗出来的古籍,每套售价几千到上万元不等。
当天,海淀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扣押案款折抵退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