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没有提前报备,就擅自占用常青路两股车道施工,使本来就车流量巨大的常青路堵得水泄不通。昨天江汉区交通大队通报,施工负责人刘某已被行政拘留5日。
前天上午9点45分,江汉区交通大队指挥室民警突然发现高德地图报警,显示常青路沿线异常拥堵,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常青路后襄河北路口,一辆大型吊车正在吊装施工材料,吊车所在位置占据了两股车道,仅留下一股车道通行,导致人车抢行,路口堵塞,并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指挥室立即调警赶赴现场,责令吊车驾驶员停止占道施工,立即撤离。此时,常青路从范湖到振兴路已形成了近1.2公里的堵塞,路口其他方向也有不同程度的车辆滞留,民警在交通疏导正常后,把施工负责人刘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刘某为常青路立交某施工段现场负责人,因为凌晨施工尚未完毕,剩余了一大堆材料堆积在路口,便准备利用白天时间段清理,本以为过了早高峰时段后便可以随意占道施工,既没有做出相应预案,也没有向交管部门报备,于是找来吊车开始施工,造成了常青路沿线严重拥堵。
刘某因为野蛮施工导致道路拥堵,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江汉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