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悉,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公布128例逾期未还款名单,其中拖欠时间最长的近6年,最高欠款金额约10万元,这些已列入公积金“黑名单”的贷款人,将面临各主管部门征信联合惩戒,拒不还款还将受到法律诉讼。
昨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近日公布了一批拖欠公积金贷款4期及以上的职工名单,共计128名公积金贷款者“上榜”。 此次曝光名单同时在武汉公积金、信用武汉等网站对外公布,名单信息详细列出了公积金贷款人姓名、申请时缴存单位、贷款金额、逾期时间、欠缴本息金额等信息。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布名单中,逾期未还款人员逾期时间最短为4个月,最长近6年,拖欠金额最少约1100元,最多约10万元。虽然这并非首次对外公示逾期贷款个人相关信息,但逾期人数及最高金额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
对此,武汉公积金中心审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曝光逾期未还款人员相关信息,一方面是根据司法程序公示催收,保护公积金资金安全,并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则是披露部分不良征信信息,方便后期各主管部门联合执法。从整体上来看,目前全市处于还款期的公积金贷款共计约31.5万户,128例逾期未还款仍是少数,占比仅有0.24‰,远远低于省住建厅提出的最高1‰的控制要求。从这些案例的实际情况来看,除部分贷款者恶意拖欠外,还有贷款者死亡后继承纠纷、人员失联等原因造成逾期未还款。
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出现在此次公布的催款名单上的欠款人,应当立即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还款手续,清偿所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将面临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惩戒,武汉公积金中心还将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收。
据了解,去年我市建立公积金“黑名单”制度。根据该制度相关规定,以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或骗取公积金贷款,贷后无故停缴,经督办仍拒不整改等行为均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个人将被取消5年内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严重违法者还将面临相应刑事责任。(廖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