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右下方,印章上出现“官印”二字,是不是有种荒诞的穿越感?
近日,家住武昌水果湖的市民朱先生接到“检察官”发来的这样一封错漏百出的《逮捕令》,光顾着急,竟真准备将50万元汇到安全账户。所幸,武昌警方及时介入,当面向朱先生剖析《逮捕令》多处令人啼笑皆非的漏洞,他这才恍然大悟。
“检察官”施骗局
要求将50万转入“安全账户”
4日上午,家住武昌水果湖的市民朱先生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中,对方自称是检察院的检察官,声称一起涉案金额258万的非法洗钱案与朱先生的账户有关,朱先生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称,天津市第二人民检察院已签发《逮捕令》,要捉拿朱先生。
朱先生吃惊不已:自己的银行账户根本没有进出过如此大额的资金。听闻此言,“检察官”不慌不忙告诉他:“可能有其他人利用了你的账户,这个账户已不安全,检察院要冻结账户里所有资金。”对方还说,为了维护朱先生的权益,要求他将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
朱先生将信将疑,随即,该“检察官”加了朱先生的微信,发给他一张《逮捕令》截图。朱先生看到,《逮捕令》上,他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全部准确,心理防线瞬间垮塌了大半,竟真准备将账户中50万元资金汇出。
《逮捕令》错漏百出
印章竟出现“官印”二字
所幸,武昌警方及时截获了这一线索。水果湖所刑侦民警洪洲第一时间与朱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完事发经过,又细细看完所谓的《逮捕令》后,他明确告知朱先生:这是一个典型的诈骗电话,千万别转账。
当着洪警官的面,朱先生点了头,语气却十分勉强。担心朱先生一念之差汇款,洪警官向他详述了《逮捕令》的5个明显漏洞,不少漏洞荒诞至极,令人啼笑皆非。
第一,《逮捕令》盖着检察院、检察长和检察法院执法处3个公章,实际上,“检察法院执法处”这个机构根本不存在;第二,首栏存在语法错误,“逮捕人姓名”应为“被逮捕人姓名”;第三,“案由”一栏表述为“违反国家金融秩序法”,实际上,我国刑法中并无此法条;第四,“个案内容”一栏,“擅自泄密与通风报信者直接逮捕到案并处重大刑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刑”,表述不符法律常识,所有刑罚都要经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并最后判决,检察院不能直接判刑;第五条最为离谱、荒诞,《逮捕令》右下方的印章上,居然出现“官印”二字,穿越感十足!
听了洪警官的分析,朱先生也被逗乐了。“差点被这么拙劣的骗术骗了50万!”他对洪警官连声道谢。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刘智宇通讯员 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