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杨康、通讯员程勇、蔡蕾)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为形成打击“老赖”合力,省委政法委向全省政法系统和省直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通知》,提出从2016年至2018年,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
根据《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工商局、税务局、银监会、证监局、保监局等30个部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充分运用联动机制,让“老赖”无处遁形。《通知》要求,各地党委政法委要牵头成立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参加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支持法院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和拍卖变卖工作,支持对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违法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起诉等,推动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