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昨天,全国人大官网发布消息,鉴于夏勇严重违纪,根据中共中央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作出了撤销夏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现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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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勇,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湖北江陵人。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助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两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
先后担任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2013年3月,夏勇调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中共十七大代表、十八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