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琼)昨日获悉,我市首部专司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法规——《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将进入下一个立法环节。该条例一旦正式出台,将填补我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空白。
我市城市桥梁、隧道
已达600余座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是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据条例起草组成员介绍,目前,我市城市化区域内已建成桥梁、隧道600余座(包括跨江大桥、跨河大桥、高架桥、人行天桥、涵洞、隧道、地下通道)。未来几年,我市还将建设杨泗港长江大桥、江汉七桥、三阳路公铁两用过江隧道等数座跨江跨河特大桥隧设施以及百余座立体过街设施。
由于交通运输量大幅增长,行车密度日益增大,车辆载重显著提高,桥梁、隧道使用率及承担的运行压力与日俱增,桥隧安全问题逐渐凸显。
近年来,全国各地桥梁垮塌事故频发,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至今,全国已有至少40起较严重桥梁垮塌事故,共造成291人死亡、157人受伤、33人失踪。
据悉,我市1990年制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但由于该办法颁布时间较早,当时我市桥梁数量不多,也无江底湖底隧道,因此,以立法形式明确规范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桥梁、隧道养护维修检测工作,预防桥梁、隧道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城市桥隧的安全运行,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