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强制戒毒所(原劳教所)一名1980年出生的警察,干部档案记载的出生年份却为1976年,其档案年龄早“出生”4年的原因,是其父亲为了能把他招录进本单位。
深读就此事采访了牡丹江市司法局现任局长张凤刚,在被问及为什么年龄造假被查证属实但未受到处理时,张局长表示,自己是后调到司法局的,并不清楚当时具体的情况。
副所长虚报儿子年龄招进本单位
日前,有多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强制戒毒所(原劳教所)在职及退休干警通过爆料平台向深读爆料称,该单位原副所长为了能让儿子进入劳教所工作,通过虚构出生年月的手段造假,使其儿子顺利进入劳教所工作,并在入党后被提拔成为单位的中层干部。
据爆料者反映,原劳教所的副所长隋某某有个儿子叫隋某,该人出生于1980年。
1998年的时候,劳教所为干警子女专门进行了一次招录,解决这些子女到劳教所上班的问题。当时只有18岁的隋某被招录进了劳教所,并且顺利的转正、进入国家干部编制及入党,在入党后又被提拔为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享受副科级待遇。
由于被招录的多名干警子女没有被转为正式的国家干部身份,因此这些人对于身为副所长儿子的隋某被转正表示不能理解。
就在此时,有人发现隋某的年龄有造假的嫌疑,因为其在干部档案上显示的出生年月为1976年6月,档案的年龄与实际年龄明显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