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国徽高悬。
经过3个半小时的庭审及合议庭评议,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被法庭认定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法槌落下,周世锋精心打造的一副“为民请命”面具被彻底揭开,藏在背后的真相也终于大白于天下。对此判决,周世锋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作为律师,周世锋本该坚定捍卫法律价值与尊严,却又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了被告席之上,受到法律的严惩?
“招降纳叛”,“死磕律师”和推手“各显神通”
近年来,在一些敏感案事件发生时,突然大量出现一种怪现象:“死磕律师”在庭内、网上公开对抗法庭,职业访民在庭外、网下声援滋事,内外呼应,相互借力炒作敏感案事件:
2015年1月,在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了给律师谢某东代理案件提供便利,吴淦等人驾驶贴着标语的车辆,围着法院高声叫骂,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2015年3月,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案件审理期间,周世锋数次前往当地,授意该所律师拍摄照片,丑化检察官、法官形象,编造谣言。
……
所有这些敏感案事件的炒作背后,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周世锋以及由他担任主任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4日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周世锋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2011年以来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纠集一些“死磕派”律师,专门选择热点案事件进行炒作,组织、指使该所人员,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证据显示,周世锋不仅将别的律所不敢用的“死磕派”律师王宇、王全璋招至旗下,而且聘用“网络名人”吴淦、刚刑满释放的刘某甲为行政助理,作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推手。
黄某群在庭上作证时也证实,锋锐所里的吴淦、刘某甲两人,名义上是行政助理,其实是“文武”两个干将。“ 文 是刘某甲,专门找 毛病 ,如果需要炒作,就找吴淦,他在网络上有一套,在 公民圈 里有影响力。”
法庭上所展示的周世锋自书材料节录中显示,其在律所经营中大力吸收“死磕派”律师和网络推手,就是“让他们在办理敏感案件中挑战法律、挑战政府,通过这些人在办理案件中采用侮辱诽谤人格、捏造事实、攻击政府、攻击司法体制”。
“圈内圈外”相互勾结,“维权”“死磕”影响恶劣
周世锋为什么“精挑细选”这些人进入他的律所?法庭对“七味烧”聚会这一关键情节的质证揭晓了答案。
公诉人指出,2015年2月1日中午,周世锋在北京市朝阳区“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李和平、翟岩民等15人参与的聚会,大谈“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周世锋对胡石根提出的“推墙”理论积极响应。
“ 七味烧 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而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翟岩民的证言证实,这场聚会不过是“以 饭局 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 非法宗教组织长老 、我这样的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 推墙 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
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中,不法律师“打头阵”,网络推手造“舆论”,职业访民“闹现场”,仿佛达成一种“默契”。
“ 教会圈 律师圈 访民圈 平时相对独立,但在遇到敏感案事件发生时,就会融合在一起炒作。”刘某新的证言显示,各个“圈子”分工配合,并通过互联网勾结境外媒体制造舆论,共同目的就是给政府施压。
“北京锋锐律所表面打着 维权 旗号开展律师业务,其实质不过是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犯罪集团,周世锋是这个犯罪集团的头目。”谢某东的证言提到。多项证据同时证实,周世锋等人正是这些“圈”里的核心,也是组织策划敏感案事件的“导演”和“主角”。
周世锋的“表演”和“导演”事实上也迎合了一些境外势力的需要。周世锋在自书中承认,他的“办案”手法很快引起境外媒体的注意,并多次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证据显示,2015年5月,吴淦因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周世锋此后便接受了台湾媒体的电话采访,将吴淦等人美化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采访中,周世锋还发表了大量诋毁国家机关的言论,污蔑、诽谤、诋毁国家政治制度。
公诉人指出,周世锋身为律师,不把心思放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上,却把功夫用在法律和法庭之外,其以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与胡石根、翟岩民等人相互勾连,编造谎言,聚集滋事,诽谤、污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抹黑司法制度,在代理案件和所谓“调查真相”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产生不满。这种行为不仅将当事人的权益和公平正义抛之脑后,更践踏了法律,损害了法治,危害了国家安全。
深深忏悔,法律工作者岂能肆意践踏法律底线
庭审中,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某群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面对自己的“老部下”,周世锋当庭表示:“我的违法行为,给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我表示深深地忏悔,对不起!”
公诉人指出,周世锋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无疑给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再次敲响了警钟:决不允许任何人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干扰司法活动,混淆视听,掩盖真相,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司法制度;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个案煽动、策划、组织相关利益人员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决不允许任何人纠集职业访民、网络滋事分子、非法宗教组织人员,以所谓“死磕”之名,行颠覆国家政权之实。
“我为了律师事务所和自己的私利,造成社会不稳定,对社会带来了隐患,通过今天的庭审,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自己的行为给党和政府带来的危害,表示深深忏悔。”周世锋说。
周世锋懊悔地说,他出身于一个极度贫穷的家庭,如果没有国家的恢复高考政策,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他就不能成为一名律师并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而此刻内心的悔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我国现在正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可我却选择走了弯路。”周世锋说,他的所作所为深深伤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他为此表示道歉。
12时许,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周世锋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周世锋最后表示,该判决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公正性,“我服从判决,认真悔罪,不上诉。”
一个“死磕派”律师的代表人物就此黯然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