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梓芫 通讯员李振)第三方送餐平台必须对接入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因接入两家无证餐馆,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被罚款15万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15”晚会曝光了“饿了么”违法提供餐饮服务后,我市监管部门立即约谈了“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武汉地区负责人,要求网络平台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客户许可资料,清除不符合规定的餐饮商户。
为此,我市监管部门成立专班,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入网餐饮经营户6700余家进行了逐一排查,历时两个多月。在对“饿了么”武汉办事处监督检查中,监管部门要求其母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部提供武汉地区所有入网餐饮经营户名单及许可审查资料。
据了解,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监管新规定,是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介绍,4月14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武昌区中南路10号鹏程时代大厦2820室的“718美食速递”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该餐饮加工点设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居室内,墙面上贴有“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的标识,订餐终端机正在打印“饿了么”网络订餐配送单。屋内物品摆放杂乱,地面有明显垃圾,并不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基本条件。加工点不能出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3张当天订餐单,并当场对加工点予以取缔。
4月27日,执法人员在洪山区政院小区特1栋门前韩式鸡排饭摊点进行检查。这是一家裸露设于街道上的摊贩,也不能出示相关证件。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饿了么”订餐终端机正在打印网络订餐配送单和两张当天的订餐单。
后查明,“饿了么”未对这两家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其母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出给予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