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 中午3小时不安排室外作业
2016-07-26 08:44:00 来源: 长江日报

     

 本报讯(韩玮 实习生王沛之 通讯员方泽群 熊亚东)高温酷暑之下,武汉市政项目、建筑工地施工时段是否相应调整,如何保证施工人员劳动安全和正常运转?昨日,武汉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杨劼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杨劼表示,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天气下的施工时段有着严格规定。比如,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施工方应采取工人轮班作业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加班;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能超过6个小时,在一天中气温最高的3个小时时段内,不能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杨劼表示,国家规定是3小时,而武汉的建筑工地通行的做法是中午11点至11点半后就停止作业,下午3点以后再施工,较国家规定的停工时间略长。

当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必须停止当天室外露天作业。此外,高温期间,还要为施工者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

据悉,武汉市城建委于6月中旬对各工地项目提前发文强调了施工时段要求,并要求各工地注意加强对活动板房、用电设施、电路的火灾防范。昨日开始,市区建管部门在高温时段对全市工地进行巡查,检查落实情况。建管部门还将深入建筑工地开展高温“送清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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