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标准最高可达6960元
本报讯(陶盼 通讯员周钢)日前,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今年4月,《办法》曾征求市民意见(详细内容见本报4月12日03版)。
市民政局低保中心李超主任介绍,《办法》除实现对本市常住人口全覆盖外,首次将办理了居住证的外来人口纳入到临时救助对象范畴,五类严重困难人群可申请临时救助。《办法》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行为:城市580元/人·月,农村320元/人·月)为参数,临时救助标准最高可达6960元,而且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而提高。
《办法》规定申请临时救助,应当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相关部门依法出具的发生突发事件的认定材料,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授权核对书,市、区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符合申请临时救助,一般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就能得到救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5天。”李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