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者疯狂逆行撞倒围栏,与正常行驶出租车擦身而过 视频截图
13日凌晨,中山大道合作路,20岁小伙醉驾遇民警竟倒车逆行欲溜,连撞5车仍不打算停车。呯!一声枪响过后,疯狂的一幕终于落幕。
转弯遭遇民警,突然停车
13日凌晨1时15分,江岸京汉大道警务站民警张明会带着2名协警,与江岸交通大队一中队民警余方国、王桥一起在中山大道大智路口的武汉数码港门前联合设卡盘查。这时,一辆银灰色挂“粤L”广东牌照的雷克萨斯牌小型SUV车从单向通行的合作路左转进入中山大道。
站在中山大道合作路路口西北侧约40米的民警张明会发现,这辆银灰色雷克萨斯车车身刚刚驶入中山大道后,竟停了下来。
中山大道该路段本就因施工只剩一股车道单向通行,这辆车突然停车,顿时引起民警注意。
倒车逆行,撞了围挡又撞车
短暂停车几秒后,这辆车竟开始向后开始倒退,民警张明会心头一紧,“这是要溜!”拔腿就跑向这辆车,同时示意司机停车,并呼喊同事。
倒车的司机却全然不理会民警挥舞的手势和喝止声,猛踩油门欲往合作路内逆行。
这个路口共有几层围挡,只余一个不到两车宽的出口。司机不顾已经靠近的张明会正猛拍车窗,左冲右突撞倒合作路路口东侧某手机店门前呈L型围住的10片蓝色围挡,接着撞倒合作路西侧4片围挡,逆行驶上合作路。
沿合作路此时迎面驶来一辆出租车,刚撞倒围挡的逆行车往右猛转避开这辆出租车,离这辆出租车左侧仅几厘米擦身而过。前行不到20米,迎头撞上后面驶来的另一辆出租车,还顶住该出租车后退数米,撞坏出租车保险杠后,又稍往右偏了偏,挤在左侧出租车和右侧停着的一排车的车侧缝隙间,继续在“夹缝”中逆行。
迎头又驶来一辆马自达牌轿车,与逆行车在市第二十中学门前“狭路相逢”。因路面不宽,一侧又停满车,逆行车油门声轰鸣,不断撞向这辆马自达牌轿车车头,还擦上路边停着的一辆红色宝马牌轿车。
民警鸣枪示警,司机应声停车
民警张明会此时已经冲到驾驶座车窗旁,大力拍窗令司机下车,司机仍不理会。张明会果断掏出腰间手枪,朝天鸣枪示警,“砰”的一声,车终于停下。
趁油门声减弱的一瞬间,民警王桥和协警很快从打开的左后侧车窗钻进车里,伸手从内打开驾驶座车门,冲到驾驶座门外的民警张明会将司机一把拉下车。
据民警张明会回忆称,逆行车停车后已近凌晨1时半,有一些路过市民聚集在被撞车旁,随后交警将肇事车拖走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现场很快恢复正常。
伤1人损6车,既要坐牢还要赔偿
经查,20岁鄂州男季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在酒吧喝酒后,欲酒驾前往住处。刚拐上中山大道就看见民警,怕被查出酒驾的季某顿时慌神,短暂停车几秒后他倒车调头逆行,听到枪响才终于松开脚下油门。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昨日上午办案交警拿到季某的抽血检测结果,经鉴定季某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14.8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季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和危险驾驶已被江岸警方控制,车辆也被警方扣留,案件仍在办理中。因事故中有人受伤和多辆车受损,除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季某还要承担事故的后期各种赔偿等。
昨日办案民警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昨日正是季某的20岁生日,他的这个生日必须在为自己的危险行为付出的代价中度过。记者从江岸警方了解到,这是武汉警方自6月20日实施全警整治交通违法行动以来,首次在整治交通违法中鸣枪。
民警开枪情境符合法规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经警告无效,才能使用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这些情形包括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行为。《条例》还规定,在警察判明存在这些紧急情形后,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直接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后,应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另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三章第十一条:“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措施,有效预防、制止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据江岸警方相关负责人称,季某当时属危险驾驶,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且已经造成人员受伤和车辆受损,民警开枪时的情境符合相关法规条例的要求。(夏奕 通讯员唐时杰 钱小军 肖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