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多次非法上访,扰乱办公秩序,侮辱政府工作人员。7月5日,白河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谢某寻衅滋事案件,一审判处谢某有期称自己"是翰林后代 徒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59000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自2011年至2015年4月,5年期间,以“祖父坟墓藏有金麒麟等古宝被盗;本人是翰林后代,应享受县处级以上待遇”等诸多无理诉求为借口,多次违法上访。其中2014年至2015年,谢某因违法多次上访被北京公安机关训诫8次,被白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次;因扰乱当地政府办公秩序、侮辱政府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各1次。
据法庭调查,被告人谢某多次违法上访,造成当地政府信访考核和维稳工作巨大压力,其乘机向地方政府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强拿硬要财物共计59000元。谢某还强拿村委会保管财产,被行政拘留1次;殴打他人先后被行政处罚2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行政拘留1次;曾因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分别判处刑罚。
法院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意见,在参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合理建议后,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在开庭前,白河县法院要求侦查机关对谢某进行了相关司法疾病鉴定,经鉴定谢某精神正常。
一审宣判后,谢某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