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卷入投毒杀人案坐冤狱 13年后被判无罪
2016-07-02 11:06:00 来源: 华商报

柞水县曹坪镇田丰村村民柯长桂盼了13年终于得以清白。2003年,因涉嫌故意杀人柯长桂被判刑15年,后来减刑,实际服刑11年。经历了千难万阻,终于“老天开眼了”——昨日,她拿到了无罪判决。

1 蒙受冤屈

拿到无罪判决她长久沉默

昨日上午11时许,柯长桂和她的儿子蔡乾鹏走进了柞水县人民法院。这半年里,母子俩已经无数次地出入这里,他们在等一份判决。“母亲2003年因为投毒杀人被抓进监狱,判了15年。因为表现好提前出狱。可我母亲是冤枉的。”蔡乾鹏说,“这些年我一次次地申诉,终于在2015年省高院让商洛中院重审,现在就等判决书了。”

中午,母子二人终于拿到了判决书,上面写道,撤销当年有罪宣判,宣告原审被告人柯长桂无罪。拿到判决书,柯长桂母子长久沉默。对于这份判决他们等了太久,久到柯长桂在高墙内失去了11年的人身自由。

“本以为会大哭一场,结果才发现眼泪都在监狱里流完了。”柯长桂说,“这些年,老天终于开眼了。”

14年前村里发生投毒案 测谎仪下她被确定为嫌疑人

案子要从2002年说起。

2002年6月2日清晨,人们在柞水县曹坪镇田丰村村道上发现村民郝延林口吐白沫死亡。案发后,当地公安并没有很快找到案件突破口,直到8个月后,2003年2月22日。柯长桂至今记得那天,“早上9点左右,几个便衣把我和我爱人带到了曹坪镇派出所,期间还分批带走了村里几个人。”柯长桂说,“那天村里一共7个人被测谎。”

在测谎仪下柯长桂被确定为嫌疑人,随后被警方控制。

2003年11月5日,商洛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大意为:柯长桂和丈夫已经入睡,村民郝延林翻洞进入其家中,被柯长桂发现。郝延林称找水喝,柯长桂想起十多年前,郝延林趁其丈夫不在家中翻入屋内企图不轨的事情后,心生恶意,便将家里多年前购买用过剩下的老鼠药,偷偷放入喝水缸内递给郝延林,郝延林喝完水后离开,次日清晨发现死亡。

第一次判了死缓 重审后改为有期徒刑15年

柯长桂及家人一直觉得被冤枉,起诉书中的内容也是子虚乌有的。但2003年12月9日,商洛市中院判决,柯长桂故意杀人,判处死缓。柯长桂家属不服上诉至省高院。2004年7月4日,省高院宣判,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撤销商洛市中院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就当大家觉得案子有了转机时,商洛市中院并没有重审,而是由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县人民法院。

2004年12月10日,在没有任何证据补充的情况下,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决,柯长桂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柯长桂家属再次上诉,然而这次上诉只能上诉至商洛市中院,最终商洛市中院判决维持原判。

柯长桂的代理律师胡超奇说:“案件从死刑最后变成了有期徒刑15年,看似是给柯长桂减刑了,轻判了。然而实际上,我国法律二审终审制规定,县级法院不能审理死刑案件。所以在县级法院判有期徒刑15年后,家属上诉只能上诉到商洛市中院。这样判决根本到不到省高院那里,很好地规避了省高院的监管。”

“一起命案的判决如此草率,省高院要求重审的案子商洛市中院甚至违规不重新组织合议庭审理,而是由下级法院审理,是不对的。”胡超奇说,“现在来看,这起命案甚至连物证都没有,仅仅靠笔录口供定罪,可见里面有多大的水分!”

2 儿子的坚持

等回了父亲母亲却没等回来

这一纸无罪判决虽然让柯长桂得以昭雪,但却抹不去她11年的牢狱生活……

13年前的2003年2月,当时19岁的蔡乾鹏记得刚刚过完大年,他启程前往西安到亲戚家办的化工厂准备打零工。“我刚到西安,在西安的舅舅就给我打电话,说你赶紧回家吧,你爸妈都被公安局抓走了……”回到家的蔡乾鹏发现家里冰锅冷灶,只有二姐在家,到曹坪派出所打听,人家说这是刑事案件,涉及死人的事情,不能打听不能问……整整一个月,姐弟俩只等回了父亲蔡定卫,尽管父亲什么都不说,但这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小伙子,特别有主意,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父亲到西安做了一个全面检查,查出蔡定卫“上脊椎击打性损伤”,然后拿到一份伤情鉴定报告。

随后,蔡乾鹏拿出家里全部的存款5000元,到商洛市为母亲请了两名律师,2003年冬天,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时候,为了让律师打好官司,他又花700元为两名律师买了两套保暖衣,但迎来的还是晴天霹雳的消息:柯长桂因故意杀人,判处死缓……

无人信任无人理会他写日记倾诉

“家里的天塌了……”蔡乾鹏依旧能想起,2004年,在那个第一个没有妈妈在家的春节里,全家人各自草草吃了点饭,谁都没说一句话。“我偷偷地哭了一场,眼前能看到我妈戴手铐脚镣的样子,我就越受不了……”

家里已经没有积蓄,蔡乾鹏深知为妈妈讨说法离开钱是万万不行的。“那个时候,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要把我妈游街,有的说要拉我妈出去枪毙,也有的相信我妈是清白的……”受不了流言飞语,更受不了村民们的疏远,蔡乾鹏一家全部外出打工,二姐也出来到干洗店打工,父亲除了农忙时回家,其余时候也在县城打临工。他自己则到西安亲戚家的化工厂干活,那个时候,干一天只有20元工钱,“我要求上夜班,这样白天就能腾出时间去跑妈妈的事情。那个时候,最难的时候就是一天只吃一顿饭,就中午花一块钱买三个手工馍,这个又便宜又顶饱……”说起为妈妈维权的那些年,蔡乾鹏跟个孩子似地放声哭了起来。

“那个时候,我每天不论对谁张口的第一句话,都是说我妈被冤枉了,我妈没有杀人……因为妈妈都被判决入狱了,所以说给谁听,大家都不相信,说多了也不愿听,不愿理我……”看不到希望、内心的那份煎熬无处倾诉,蔡乾鹏每天只能靠写日记宣泄。

昨日一家人驱车从县城回到老家,路上蔡乾鹏的妻子不停地给三岁儿子说,你爸爸是个大英雄,他做了一件伟大的事。孩子不知道这些年蔡乾鹏顶着多大的压力,但车上孩子不停地重复着妈妈的话,说爸爸是个大英雄。

每月一天探视日他只有一次耽误了

56岁的柯长桂出狱已经两年多了。出狱前,狱友还有管教民警都给她鼓劲打气,让她出狱要把日子过好,养好精神再打官司,还嘱咐她要常联系。2005年2月17日,经过蔡乾鹏的上诉,重审又经过二审后,得到的结果是妈妈柯长桂仍然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投监的那天,他们要把我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当时要我签字,不签不行,我把指头咬破,拿自己的血按的手印。我要告诉他们,我是冤枉的……”柯长桂摸着当天咬破的指头,又一次红了眼圈。到监狱后,第一年里几乎每天都哭,哭得眼睛也看不太清了,“有一次又哭的时候,被狱友看到了,问我为啥哭,我说我是被冤枉的,我没有杀人……对方说能进到这里面的都不会被冤枉,我冲到三楼晾衣服的台子上放声大哭,结果照看衣服的一位大姐看到了,她安慰我,说别人说什么不要上心,重要的是要保重身体养足精神,熬到出狱那天出去跟他们慢慢算账……”

也因为天天想着这事,柯长桂憋出一身毛病,一度被怀疑为子宫癌。柯长桂说,后来是管教民警带她出去看病,跟一位老专家说,她是为了自己的案子憋出的病,身体里有股气。吃了几服药,还真好转了。每个月有一天探视日,儿子只有一次没来。后来才知道,是跑到商洛市中院没能按时赶回来。“我一直以为儿子会恨我,有我这么个丢人的妈,影响得娃连个媳妇都问不到……”但让柯长桂没想到的是,儿子不仅孝顺,找的女朋友也很孝顺。“我第一次在监狱里收到了来自儿媳的信。至今都记得:她在信里说,妈,我是乾鹏的女朋友,今天,我就叫您妈了,我和乾鹏一样,相信您是清白的……您要保重身体,我们等您出来,您要申诉、打官司、上访,我都支持您,愿意陪着您……”柯长桂一遍遍地复述着儿媳当年写的信,因为出狱时任何东西不能带走,这封信也没带出来。柯长桂说,她能记着一辈子。如今,叫她妈的那个女孩,已经给柯长桂生了孙子。

3 无罪的感觉

她既想回老家又怕回老家

刚拿到无罪判决的时候,无论是儿子蔡乾鹏、还是妈妈柯长桂,情绪都没有太大的波动。柯长桂只是拿出老花镜,把判决书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了很久才放下。

两年前,柯长桂从陕西女子监狱刑满释放后,就在柞水县城租了一个房子住,儿子没让她回老家曹坪镇田丰村,担心村里人的闲言碎语再伤母亲心。

回到去年冬天儿子和儿媳做小本生意赚来的钱买的移民安置房中,柯长桂有些无所适从,一会儿在家里翻东西,一会儿又拿起判决书看。问其现在最想干什么,柯长桂愣了会神儿,说,“想找那些当年抓我的人,给他们看看(无罪判决),告诉他们,我是清白的。”泪水再一次浸满眼眶,但她还是忍着没让掉下来。

对于回老家,柯长桂犹豫不决,想告诉他们自己是清白的,可又觉得跟那些曾经戳自己脊梁骨的人说不清楚,她还担心,不会有人听她说……

在华商报记者的安慰和鼓励下,柯长桂终于动心了……

忍不住跟街上的人说“我是清白的……”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和蔡乾鹏以及柯长桂一行人从柞水出发,来到曹坪镇,大家进行简单的午餐时,柯长桂忍不住跟街上的人说,“我是清白的,我是清白的,你们看……”当车路过曹坪派出所时,柯长桂指给记者看,“我就是被这里的人抓来的,关了七天,他们不给我吃不给我喝,还不让我睡觉。我要告诉他们,我是清白的,你们把我冤枉了……”但当年参与办案的民警多数已调离了派出所……车行驶得越接近家乡,柯长桂越是不安。到了家门口,她迫切地告诉华商报记者,她家隔一家的邻居,就是当年死者的家,那个跟她老伴从小长到大、关系还不错的人。

想告诉死者家属“人不是我害的”

柯长桂觉得,应该告诉死者家属,人不是她害的。可当她拿着判决来到死者家门前时,大门是上着锁的,又来到死者的亲戚家,门敞着,前前后后找遍了也没见个人。柯长桂的神情显得十分失落,随后她拉着华商报记者去她的娘家。已经70多岁的老娘看到女儿后,仍然坚定地说:“我女儿不可能杀人,她本来就是清白的。”

从老母亲家出来的柯长桂看上去一身轻松……

13年后回家第一次开心地笑

坐在离开13年的老房子里,柯长桂和老伴蔡定卫第一次露出了难得的笑容,这个曾经也当过村主任的能耐人,因为邻居的死,被关的一个月里,曾被要求指证妻子是杀人凶手……而在后来妻子入狱的11年里,用柯长桂的话说,“他的日子过得比我更难,我在监狱里每天三顿饭还有保障,他一个人,饥一顿饱一顿的不说,还得饱受村民的指责……”

老两口坐在一起,蔡定卫说,她以前特别爱笑,好久没见她笑过了,柯长桂说,咱俩结婚到现在都没拍过一张合影哩……

蔡定卫随即拉起柯长桂的手,紧紧纂在手里,“咱今让记者给咱拍个照!”两人都开心地笑了,笑了许久许久……

终审判决审判长:案件有三个疑点

昨日中午,商洛市中院工作人员赶往柞水县法院,将判决送达柯长桂本人。柯长桂因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终审审判长姜淑成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反映出当时的执法理念和证据标准要求跟现在比还是有差距,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这个案件在判决过程中是严格按照新的刑事证据标准和刑诉法的规定以及疑罪从无原则来判决。

姜淑成说,这个案件有三个疑点,一是口供定案,柯长桂做了五次口供后又翻供。二是物证缺失,只有死亡鉴定报告,也只能证明死者是死于毒药。柯长桂口供承认是“闻到死”,但死者体内查出的是毒鼠强,即就是“闻到死”,也未发现证据。三是到底被害人到柯长桂家去过没,现在也不好说,柯长桂的丈夫作为证人,证言很不稳定,到底有没有投毒不好说。

姜淑成说,出于这三点考虑,案件改判。柯长桂的口供、证人证言和被害人死亡的报告这三个点无法形成证据链,中间有断裂的地方,结果不唯一,不能确定是柯长桂投毒。目前这个案子还是疑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柯长桂绝对是真凶,但也不完全排除可能性,当然也不排除自杀的可能性。“毕竟十多年了,现在回过头来侦破,客观证据越来越缺失,破案难度极大。”姜淑成坦言。 华商报记者陈永辉

法学专家:是否追责要看办案人是否故意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舒洪水介绍,类似柯长桂一案,改判无罪的,肯定会有国家赔偿,赔偿金额主要是按剥夺人身自由的时间计算,一些地方的判决中对精神损害也有赔偿的例子。对于办案人的追责方面,他认为要区分情况,如果是故意为之,比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肯定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果是客观原因,比如对法律的认识不同,则只能由办案机关承担责任。

舒洪水说,一些冤假错案大多是因为证据本身的问题,比如以口供定案,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形。他认为,要防止冤假错案,一定要落实《刑事诉讼法》,既要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一定要重证据,轻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只有口供不能定案,否则就会出问题。

长期从事刑事辨护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冤假错案大多出现在距今较长的时间,与当时的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公民法律意识淡薄都有关系。近年来,随着法治逐步完善,刑事犯罪的审判程序更加公开,监察制度、信访制度趋于完善,司法机关对证据审查更加严格,以及严厉的错案追究制,这些都使得“冤假错案”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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