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受贿300万元投资房地产 一水务巡视员被判14年
2016-06-20 08:44: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昨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武汉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因受贿罪被武汉中院判刑14年,向其行贿的孙玉华被判刑10年。曾是刘东才下属的武汉市水务局原副巡视员徐木生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获刑11年。

判决书显示,刘东才自2000年担任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至2012年退休,分管堤防建设和江滩综合整治,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单位贿赂,受贿总金额高达559万元,其中单笔最高达300万元。

2005年1月,武汉市重点防汛工程——长江支流府澴河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经湖北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后,无业人员孙玉华通过关系找到刘东才,希望其能帮忙承接该工程。此时,刘东才正因自己与他人合伙投资的房地产项目缺资金。因孙玉华并不具备承接工程的条件,刘东才便让其物色一些想承接工程的老板,并在商谈中直言自己急需30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

之后,孙玉华找到老板王某等人,敲定了共同承接工程事宜。很快,一张300万元的空白转账支票送到了刘东才的手上。2007年1月,刘东才分管的武汉市水利堤防建设中心以邀标方式将府澴河工程发包给相关国企,工程总造价4.4亿余元,孙玉华等人如约得到其中2.7亿工程。

与刘东才的大手笔受贿有别,徐木生在担任武汉市水务局农村水利处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工程报建及招投标监管等职务便利,40余次受贿共计26万余元。除房产、工资、投资等正常收入外,还有230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余皓通讯员周晶晶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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