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爽 通讯员董冠男)驾驶证明明没有使用,却莫名其妙被扣24分!驾驶员但某报警后才得知,自己的驾驶证竟被曾经的工友冒用了。昨天,江汉交警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嫌疑人胡某的这种行为已经升级为犯罪,这也是武汉市盗用他人驾驶证而入刑的第一人。
今年4月,江汉区交通大队接到驾驶员但某报案,声称其驾驶证在没有使用情况下被记了24分,经过查询,最近一次交通违法处罚记录是2015年12月25日在江汉区发生的。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调出执法记录仪的相关记录,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回放,同时将违法当事人持有的驾驶证和但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果然发现了猫腻。违法当事人的确不是但某,其使用的却是但某的驾驶证,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
民警立即对此案件开展侦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卡口,将当事人及其驾驶的小型货车锁定,对其运行轨迹进行追踪。今年5月23日下午5点许,民警发现当事人驾驶货车出现在解放大道新华路口的新育村附近,立即出警,成功将当事人胡某抓获。
据胡某交待,但某曾经跟其一起开过货车从事搬家业务,后来但某从搬家公司辞职,驾驶证遗留在货车上。胡某自己的驾驶证因为48项交通违法,累计53分,已经超分停止使用了,于是他想到盗用但某的驾驶证。
目前,此案已经移交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中展派出所办理,胡某因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暂被送进江汉区看守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