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沾染赌博恶习,输光钱后打着在担保公司上班的旗号,用高息引诱郑某等四人“投资”,骗取钱款4000余万元用于赌博及支付所谓的“利息”,截至案发尚有2800余万未能归还。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三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澳门输精光 诈骗前老板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宋某虚构在典当行或担保公司持有股份、能大额且安全放贷的事实,采取高息引诱、支付部分本金利息等手段,先后骗取被害人郑某、臧某、项某、王某信任,多次骗取四名被害人钱款,宋某将钱款用于赌博及支付被害人利息,截至案发尚有人民币2800余万元未归还。
宋某向警方供述称,2012年的一天,因在澳门赌博输了四五十万元,他打起了前老板郑某的主意。“我知道他有钱,就想骗点钱去澳门翻本。”宋某称,他找到郑某,谎称家里的300万元拆迁款投在一担保公司,公司有他的股份。宋某对郑某说,如果有钱可用于放贷,月息是本金的3%,郑某当即同意。
四人中套 被骗四千余万
此后,郑某陆续给宋某转过三笔钱,每笔六七十万元,这些钱成了宋某的赌资。“赢钱后我连本带利全还给他了,通过这件事他开始信任我。”宋某说,后来他又输了钱,就又用同样方法骗郑某多次,陆续收到对方网银转账3800余万元。
这些钱除1000余万元当做利息还给郑某,剩下的2800多万全让宋某输了个精光。因无力继续维持骗局,宋某只得再找他人。采用类似方式,从2013年开始,宋某找到朋友臧某、项某和王某,从三人手里骗得数百万元。同样,除部分支付利息外,余下钱款也被他赌博挥霍一空。
“前几笔钱的利息和本金都返了回来,我才相信他。”郑某作证称,到2014年3月,宋某不再给返还利息和本金,郑某才开始打电话催要。“他说现在用钱的客户太多,本金和利息都放出去了。”郑某说,直到后来宋某实在拖不住,才承认自己一直在骗他。郑某如梦方醒,随即报案。
臧某则说,他和宋某相识十年,2013年一起吃饭时,宋某谈到自己在做放贷,保证资金安全,能帮其挣点钱。“当时我看他确实挺有钱的样子。”出于信任,臧某先后多次转给宋某一百余万元。
数额巨大 法院一审不轻判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其辩护人提出宋某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具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轻处罚。但法院认为宋某由警方抓获,不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不能认定为自首。
宋某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诈骗郑某的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警方尚未掌握诈骗其他三人的犯罪事实,但因其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无法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认为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根据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