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永旺梦乐城金银潭商城的租户们向本报反映,该卖场借“营改增”之名,乱涨租金,涨幅高达11%,租户们质疑:国家发改委明文规定不准借“营改增”涨价,这不是不按规定来吗?
租户李女士介绍,前几天永旺梦乐城金银潭商城物管中心向每位租户发了一份《关于全国增值税税制改革租金调整的通知》。这份《通知》发出后,在租户中引起强烈反应。
记者在这份《通知》中看到,调整收费的项目主要有6项,被列为第一条的就是租金(增值税率:11%)。调整的范围是永旺梦乐城金银潭全体签约商户,调整的时间从5月1日开始。
《通知》强调,根据商场与租户的合同约定,“租户须承担其在租赁场所经营活动过程中以及在支付各项费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国家规定缴付的税费”。
租户们认为,租金上涨11%,将不堪重负,“如果租金涨,我们只能涨物价”。
昨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永旺梦乐城金银潭商城,该商城物管中心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解释,发这个《通知》的目的,是告诉大家,国家从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了,但租户们误会了。她说,准备召开租户会议,向大家说明情况。
她强调,在与租户签的合同期内,不会涨租金。她解释说,《通知》中所列的调整收费项目,是指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税率的变化。她举例说,原来收取租户的租金,开的是营业税发票,税率是5%,在租金不变的情况下,现在改成开增值税发票,税率增加到11%,是收的税增加了,租金本身并没有上涨。对于增加的这6个点,虽然有合同约定由租户承担,但是最后由谁来承担,集团目前还没有定。
据介绍,永旺梦乐城金银潭商城共有198家租户在此经营。(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