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樱 通讯员蒋于 祝友胜)今年一季度,武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764元,比上年增长9.79%,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速跑赢了GDP。武汉老百姓的荷包更暖和了,也更会花钱了。
“扣除价格因素后,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了7.6%,比GDP增速(7%)高出0.6个百分点。”武汉市统计局副巡视员应小莉昨天介绍,一季度,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7%,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72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70元,增长9.85%,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
统计部门分析,导致居民收入增加主要有三大因素,一是就业水平提高,带动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二是鼓励投资创业,推动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此外,社保标准的提高也促进了转移性收入增长。
市统计局相关人士举例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一季度增发了生活补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51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确定,推动了企业职工薪资待遇提高。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增加,带火了租房市场,房租随之上涨,拉高了居民人均房屋租金收入。我市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标准等去年相继上调,新农保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的翘尾因素,也助涨了我市居民收入。
收入增长刺激了消费,一季度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3.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武汉人的消费结构也在提升,一季度,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等发展型消费,增速都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有的类别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而发展享受型消费成为热点,通讯器材、文化办公、中西药品的零售额分别增长116.9%、62.1%和23.3%;汽车类消费增速也高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