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两个身份难住法院执行庭 警方拒证"王某是王某"
2016-04-24 09:24: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一起案情简单的债务官司,原告李先生胜诉。但是没想到,法院在对被告王某强制执行时,发现他有两个身份,除了姓名相同,身份证号、照片、年龄、身高、住址都不一样。执行因此遇阻。

法院要求李先生证明“王某是王某”。李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向楚天都市报求助。前日,记者陪他来到派出所,却被告知不能开具“两个人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法院强制执行却扑了空

前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见到了李先生。不巧他的判决书遗失,记者陪他来到新洲区法院,查询并复印判决书,法院在复印件上加盖了印章。

李先生介绍,2010年4月,他借给王某6万元,约定2014年6月底还款,月息2分。到期后,王某拒不还款,他便起诉要求王某偿还本息。

去年8月底,新洲区旧街法庭审理认为,原告有借条为凭,事实清楚,而且双方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遂判决王某偿还6万元本金及利息。

此后王某还是拒不还钱。今年春节后,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遇到意料之外的问题。

  两个身份信息大不相同

李先生说,王某住在新洲区旧街。他起诉时向法院提供的王某的身份证号,是通过派出所查询的,户籍住址也在旧街。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接到李先生的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执行庭发现,王某名下没有银行开户记录。由于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官建议李先生提供王某妻子的身份信息。李先生查询并告知了法院。

今年3月,执行庭法官告诉李先生,已经冻结王某妻子名下两张银行卡中的5万余元存款。不过,王某妻子的户籍信息显示,其丈夫的名字虽与被告王某一致,但身份证号、年龄、身高、住址都不同。登记照片也不一样,只是看起来像同一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被冻结的5万余元存款的主人,是否就是被告王某的妻子?执行庭法官希望李先生证明两个王某是同一个人。“对我来说这是个大难题。我该怎么办呢?”李先生说。

  警方拒证“王某是王某”

前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新洲区旧街派出所。值班负责人询问了李先生的来意,查看户籍信息后说:“这不是××(小名)吗?”

李先生急忙接话:“是啊!他么样有两个身份证哩?现在法院要我证明他们是同一个人,请帮忙开个证明吧?”

该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派出所不能开具“两个人是同一个人”的证明。他表示会先调查一下,如果真是一个人有两个户籍,就应该注销一个。因时间已近中午,该负责人请李先生下午再来一趟。

李先生说,被告王某的户籍住址在新洲区旧街,户口信息中只登记了他一人,“同户人员”一栏为空;而另一个王某的户籍住址在新洲区城关邾城街,户口信息中登记了全家人的名字,王某是户主。如果两个王某是同一个人,且要注销一个户籍,那么注销旧街那个“无牵无挂”的户籍显然更加方便。不过,既然派出所拒绝证明“王某是王某”,如果一个户籍被注销,岂不是正好说明两个王某是同一个人?

  法官动员被告主动还钱

走出派出所,李先生有了新的担心:一旦被告王某在新洲旧街的户籍身份被注销,自己的官司就会没有着落,还得从头再打。到那时,王某之妻的银行账户就会解冻,里面的钱随时可能转走;而他再要证明两个王某是同一个人恐怕更难,即使证明了,估计也很难拿得到钱。

新洲区法院执行庭法官告诉记者,刚刚发现有两个王某时,他怀疑是李先生提供信息有误。但从后来的情况看,两个王某应该是同一个人。

李先生补充道:“他当过多年协警,可能利用便利条件弄了两个身份。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测,究竟是不是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清楚。”

执行庭法官介绍,为解决李先生的困扰,他曾联系王某,动员他主动还债,“我直接问他是不是有两个身份。他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但他表示,愿意五一前后还钱。”

李先生表示,希望到时候王某真的能把钱还给他。( 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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