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每周一案”昨日通报,湖北一社区“集体决策”,为9名在职干部职工,每人发放1500元五一过节费,并虚列项目冲抵此笔款项。该社区书记、主任双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显示,去年4月20日,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某提出,为社区在职干部职工每人发放五一过节费1500元。经社区党总支会议集体商议,党总支书记张某和其他党总支成员均表示同意通过。
去年4月29日,王某安排财务人员,为社区9名在职干部职工发放五一过节费13500元。随后该社区以会议开支为名,虚列其他费用支出冲抵此笔款项。当年11月,该社区所在街道纪工委对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查证属实。
省纪委指出,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央明令禁止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奖金等,但仍有少数地方顶风而上。一到了节日节点,一些领导干部就想打着回应职工诉求、顺应风俗习惯的幌子,想方设法地发点奖金、搞点福利。
省纪委强调,公器不应用于谋私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本质上是一种变相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谋利行为,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破坏了公平正义的收入分配秩序,一直以来都为广大群众所诟病。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从源头遏制“四风”问题的滋长蔓延。( 赵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