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清明烈士陵园跳广场舞 网友:娱乐活动应退出陵园
2016-04-04 09:24:00 来源: 武汉晚报

昨天,本报头版以《烈士陵园内广场舞应否“清明”》为题,报道了清明节期间,有市民在施洋烈士陵园进行晨练跳舞一事,并留下调查题:清明小长假是人们追思怀远,也是祭奠先祖和烈士的特殊节日,市民此时能否像往常一样在烈士陵园进行娱乐活动?

报道见报后,引发了全社会的热烈反响,众多读者和网友均支持清明节期间,娱乐活动应退出烈士陵园。

众多媒体平台转发报道

以楚天交通广播《事事关心》栏目为代表的本地媒体,以本报报道为蓝本,设置相同调查题,收集广播听众意见。

而微博上,澎湃新闻、环球时报、中国新闻周刊、中国之声等主流媒体微博都对此报道进行转发,以环球时报微博为例,短短3小时,评论数达到531人。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都对此事进行转载,搜狐网还就此事做出了专门调查。

读者拨打热线众说纷纭

昨天上午8点03分,市民邓先生首先拨打了武汉晚报新闻热线82333333,在他看来,清明节期间烈士陵园跳广场舞并无不妥。“我觉得广场舞应该跳,先烈们用鲜血换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用载歌载舞的方式来纪念先烈,让先烈们看到我们现在的和平安康。”

远在云南的陈先生曾在武汉工作,他建议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最好禁止在烈士陵园晨练跳舞,以示对烈士们的尊重。

市民李先生在赞成陈先生观点之余表示,清明节的主旨是慎终追远,其中就包含着感恩,感恩先祖的辛劳,也感恩先烈们为我们今天幸福生活洒的满腔热血,那么这三天,我们就应该自觉自愿地让娱乐活动离开陵园,以实际行动感恩先辈。“晨练舞蹈什么的放几天也无妨不是吗?”李先生最后说。

搜狐83.91%网友不赞成

搜狐新闻依据本报报道推出相关调查,截至昨晚7点,共计6349人参与投票讨论。

清明小长假时市民能否像往常一样在烈士陵园进行娱乐活动?83.91%的网友明确表示不能,12.86%的人则认为可以。

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超七成网友认为清明节期间晨练跳舞不合适,显得不尊重先烈;15.41%的人则表示时值清明特殊时间点,是否继续跳舞值得商榷;13.75%的网友称对此行为不应简单上纲上线,并没有对烈士有不敬之意。

一位上海网友表示,现在很多跳广场舞的真的不分场合和时间。我们是要开展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这次讨论正是教育的一方面。网友“雪雪雪夏夏夏”认为跳广场舞可以去公园跳,清明时节还是要区分场合。

另外也有网友指出,既然烈士陵园有关于锻炼和娱乐的规定,暂且不谈清明时节是否能够在其中娱乐,陵园的工作人员在管理上还是要更严格一些。

专家建议出台明文规范

武汉民俗专家刘谦定也是英雄之后,其祖父刘裕海在辛亥革命中,作为炮兵与起义将士一起带炮进城后,先是在楚望台高地布列炮位参加战斗,后又拖着大炮转战蛇山。对于清明时节在烈士陵园进行娱乐活动,他说他感到“深恶痛绝”。

“诚然有人会说烈士的牺牲就是为了今天的生活,但是我想问一句,我们能不能为了烈士,在清明节三天到别处娱乐,将陵园交给前来祭拜的市民?”刘谦定建议政府能够出台明文,对此进行规范,以促使全社会尊重英烈氛围的形成。

记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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