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8起理赔半数伪造现场 汽修厂老板修理工被刑拘
2016-03-29 09:04:00 来源: 长江日报

(魏娜 通讯员李佳 宗海)在小区内开车撞了保险杠,委托修理厂办理保险维修事宜后,却变成了需要理赔数万元的撞桥墩安全气囊爆出的大事故。经交管部门调查,该修理厂老板授意修理工,在1年里参与8起交通事故理赔,其中有4起就是像这样的“伪造现场”。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刚成立的“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反欺诈案件办案中心”获悉,修理厂老板和修理工双双被刑拘。

小事故牵出“连环诈保”案

郑女士在自家的小区里,不小心将男友的白色大众轿车撞上隔离石墩,前保险杠遭擦碰受损,她嫌麻烦便委托附近的一家修理厂帮忙处理保险理赔和车辆维修事宜。

几天后,保险公司将理赔单返给郑女士的男友孔先生,孔先生大吃一惊。原本白天发生的事故变成了晚上不说,一个数百元的小擦碰竟然变成了安全气囊都撞爆了的大事故,理赔金额高达数万元,这明显和实际发生的事故不符。

孔先生还发现,车辆经过维修后天窗总是漏水,方向盘也有问题。他向保险公司进行了举报。保险公司遂即向市交管局事故处报案。

经过细致查勘分析,交管部门发现该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伪造的嫌疑。原本由郑女士在小区内发生的擦碰事故,在保险公司的出险记录上,登记的司机竟然是一名向姓女子,而保险公司保留的事故勘察照片显示,当时该车直接撞在了堤角轻轨站旁的桥墩上,损坏十分严重,安全气囊都爆了出来。

而这位向女士是修车厂员工刘某的朋友。

修车厂老板帮保时捷“追尾”宝马

日前,交管部门协同辖区派出所将刘某抓获。经过再次核查,刘某参与的8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事故中,有4起交通事故的现场系伪造,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包括一起保时捷“追尾”宝马,骗得保险公司理赔8万元。

2015年3月20日,修理厂老板黄某伙同朋友严某和范某,将放在修理厂维修的一辆保时捷和一辆宝马开至硚口,故意让保时捷“追尾”宝马,后保时捷被判定为“全责”。

事实上“事故”发生前,保时捷与宝马都在黄某的修理厂预先换上了旧配件,通过事故理赔,骗取换原装配件所需的8万余元保险赔付。而这一切,保时捷和宝马车主都蒙在鼓里。

昨日,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反欺诈案件办案中心披露,严某和范某均已被抓获归案,至此,修车工刘某,修车厂老板黄某,以及参与骗保的严某和范某均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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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诈中心3个月挽回350余万元

本报讯(魏娜 通讯员李佳)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反欺诈案件办案中心成立3个月以来,受理16家产险公司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其中108笔涉嫌保险诈骗案件,为保险公司“减损” 350余万元。

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负责人介绍,目前交通事故保险诈骗的类型主要分为五类,一类是谎报出险。被保险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并私了,谎报单方事故找保险公司二次索赔。二是冒名顶替,司机涉嫌酒后驾车、超载违章等车险条款除外责任,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找他人顶包的行为。三为虚假单证,车辆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自行找修理厂修理,但出具虚假的高额发票向保险公司索赔。第四类为低险高赔,以破车按照新车价值投保,诈取高额的车险赔款,隐瞒真相,获得高额理赔。最后一种是假险骗赔,伙同他人制作车辆虚假事故,骗取保险金。

根据《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反欺诈案件办案中心由市交管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及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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