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老板贷款办了假结婚 女大学生刚毕业负债300万
2016-03-26 09:44: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为了一笔300万元的银行贷款,女大学毕业生红红(化名)经不住公司老板劝说,与所谓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喜结良缘”。尽管这个所谓的婚姻只是一张薄薄的纸片,而且还是假证,但却让她陷入无底的深渊:她有义务偿还公司300余万元债务。

昨日,得知涉事银行向江岸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24岁的红红不由失声痛哭:这笔钱,我哪还得起呀?

家具公司难还贷款成被告

2013年11月13日,武汉一家家具有限公司与一家银行签订贷款300万元的合同,用于购买板材,贷款期限为一年。当天,银行还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其妻”红红以及“股东”李某、杨某夫妻签订了保证合同,即4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1月20日,银行发放300万元贷款。

贷款期内,该公司仅偿还了9.3万余元本金。贷款到期后,银行向该公司多次催款未果。2014年12月,银行委托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吴林兵律师提起诉讼,将该家具公司及王某等4人一并告上江岸区法院。

法官审出老少配系假结婚

2015年8月28日,此案公开开庭。在审查该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及“其妻”红红婚姻状况时,细心的法官发现两人年龄悬殊,王某出生于1970年,红红出生于1992年,两人竟相差22岁。主审法官心中存疑:“你们是真夫妻吗?请提交结婚证原件。”

法官一连串的发问,让王某、红红脸色突变。法官进一步释法,若结婚造假企图欺骗法庭,要承担法律后果。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红红率先说出真相:“我们是假结婚。”

红红称,2013年6月她大学毕业后即进入该公司当财务人员。不久,公司“股东”李某、杨某夫妻找到她,要她帮忙和王某假结婚。原来,此前,王某作为法定代表人曾向银行提出贷款300万元,在申请书上标注“未婚”,未通过审核。朋友告诉他,他40多岁的人,一看也不像未婚的,可能是卡在这上面了,这涉及到诚信问题。王某知道自己所谓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只是个空壳子,不想把老婆也扯进去。他跟真正的老板——“股东”李某、杨某汇报,李、杨提出让他和红红假结婚。“听到他们提出这个想法后,我吓了一跳,那时我连男朋友都没谈,假结婚以后还怎么做人?若以此骗取银行贷款,日后是否还要承担什么责任?”红红告诉法官,她十分不愿担任这个角色。后李某、杨某多次劝说并保证不会让她担责,她才勉强答应。

2013年10月,在李某、杨某的安排下,假证贩子制作出了假结婚证。一个月后,银行审查手续果然通过了。

法官进一步审查,王某承认他只是个木工。

糊涂女痛哭失声后悔不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与被告签订的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均合法有效。2015年11月16日,江岸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由该家具公司向银行归还所欠贷款本金及罚息合计319.3万余元。李某、杨某、王某、红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银行可以向他们4人中任意1人要求偿还这笔钱。

一审宣判后,因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生效。

现年24岁的红红长发披肩,身材高挑,面目清秀。“出了这事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我正在努力打工赚钱,可这笔巨款我无论如何也还不起呀……”闻听即将强制执行,红红不由失声痛哭,她再次向吴林兵律师打听她将面临的后果。吴林兵告诉她,“若还不了钱,你会作为失信人进入法院的‘黑名单’,乘坐飞机、高铁、出国等都会受到限制,将来你若买婚房,也贷不了款……”

红红称,假结婚的教训太深刻了。(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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