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家单位承诺整改突出问题 我市实现承诺整改全覆盖
2016-03-21 08:44:00 来源: 长江日报

“今年38家未列入我市‘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的单位,也要求公开突出问题,不践诺同样会倒查追责。”昨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至此,全市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43家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9家公共服务企业,全部公开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这是我市首次实行突出问题公开承诺整改全覆盖。

据介绍,我市今年“十个突出问题”公开承诺整改责任单位共14家,践诺情况由市治庸问责办负责组织进行督查检查。未列入今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的29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9家公共服务企业共38家单位,践诺情况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督促检查。

市纠风办称,对这38家单位公开承诺整改的突出问题,市纠风办将从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主题责任、收集和解决问题等方面,以明察暗访、电话抽访、集中测评、全媒体监督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全媒体监督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将启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

2016年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履职尽责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一、关于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力度不够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金伟成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诺内容:

1.加强对企业转型升级的规划引导。5月底前出台《武汉市产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清单》;精准施策,7月底前制定汽车、装备制造、钢铁、石化、食品烟草、日用轻工等传统产业创新提升年度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继续实施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抓好300家重点企业的升级改造项目。全年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完成800亿元以上。

3.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领军企业3家以上,全年实现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4.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升级。引导新城区工业倍增示范区向智慧园区升级、中心城区都市工业园区向都市创新园区升级,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出台《武汉市推进智慧园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建设2个具备示范效应的智慧园区。

5.加强协调服务。开展精准服务企业工程,为50家以上重点工业企业,项目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服务,提升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帮助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使服务企业事项的走访回复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100%。

6.设立24小时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投诉举报电话85316962,对受理的投诉举报5个工作日内回复,举报投诉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二、关于科技政策知晓率不高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吴志振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承诺内容:

1.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市科技局网站、长江日报等媒体宣传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全年发布政策解读6次以上。

2.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会10场以上,宣讲范围达到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全覆盖”。

3.做好政策清理、发布。上半年完成对全市科技企业扶持政策的清理,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布市级政策清单。上半年制定标准清晰、内容简明、责任明确、时限公开的市级科技政策《指南》,直接向市内科技企业发布,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督办考评。督导各区(开发区)完成区级科技创新配套政策清单的编制和公布。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科技创新政策绩效考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区科技政策制定、宣传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5.认真接受监督。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027-65692116,或通过市科技局网站“局长信箱”(www.whst.gov.cn/maibox.aspx),接受投诉举报,承诺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举报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三、关于“两寺一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王献良 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承诺内容:

1.加大服务指导监督力度。指导提高“两寺一观”(归元寺、宝通寺和长春观)服务技巧与服务礼仪、文明用语与外语水平、服务理念与服务创新等方面,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针对老年人、孕妇、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拓展服务内容,吸收50名青年志愿者、义工积极参加“一对一”和个性化服务;做好目标责任分解,定期督办、巡查及考核通报。

2.加紧场所内部环境整治。完善“两寺一观”宗教活动场所卫生保洁制度,确保路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场所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八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一季度前对场所内经营服务门点进行清理整顿,做到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诚信经营。

3.休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6月底前指导“两寺一观”更新完善场所内公共服务设施,对导览牌、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引导标识及时进行更新,满足群众需要;印制导游图、宣传折页等各类公众信息资料,增加手机导游、无线讲解机等现代化服务手段,便于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4.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加强隐患排查,每季组织实战演练,严格按消防部门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加强寺庙焚香区域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在消防重点部位设立禁火标记或警示牌,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全年严格落实带岗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定人定岗不间断值班。

5.畅通24小时举报电话82838822,相关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做到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率100%、回复率100%。

四、关于高龄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罗时春 武汉市民政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民政局

承诺内容:

1.完善高龄津贴管理制度。制定我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细则,明确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认定依据、发放标准、受理程序、发放方式和时间等,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

2.完善高龄津贴审核机制。力争上半年建成覆盖全市、统筹城乡、高效互动的高龄津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公安、人社、殡葬等数据比对机制,优化高龄老人数据采集、资格审核、资金发放办法,准确掌握全市20余万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动态情况。

3.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下达各区高龄津贴发放绩效目标,督促各区资金配套到位,确保各区每季度末足额及时准确发放高龄津贴。

4.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申报条件、程序,加大街道、社区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政策的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5.加强督办问责。公布市、区投诉举报咨询电话,依法依规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并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做到受理率100%、查处率100%、回复率100%。上半年联合财政部门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高龄津贴发放专项核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减少和防范多领、冒领的行为发生,对渎职、失职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市民政局投诉电话:82837548(工作时间)、85765847(夜间、节假日)。

五、关于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履职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周学云 武汉市财政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财政局

承诺内容:

1.建立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直接责任人认真实施的监管工作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在财政业务监管方面厘清责任边界,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堵塞管理漏洞。

3.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财政资金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4.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5.严格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电话:85776121,受理履职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方面的投诉,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处理100%、回告率100%和按时办结率均100%。

六、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刘志辉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诺内容:

1.2016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2.推行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发布武汉就业指数。

3.实行就业政策清单化,编印就业政策指南,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就业政策知晓度。

4.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对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在10个工作日内推荐岗位,促进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校园行”活动,落实高校毕业生落户和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吸引和留住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开展就业精准扶贫,对经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且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5.开展“百名就业专员服务千企”活动,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用工企业到外地招工。做好产能过剩行业重点企业“援企稳岗”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鼓励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6.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就业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业务主管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目标落实、工作落实。

7.畅通监督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82402152;受理的投诉问题5个工作日处置回告率达到100%。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刘丹平 武汉市商务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商务局

承诺内容:

1.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宣传方式,确保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更加精准、透明。充分利用“武汉商务”微信公众平台、APP手机客户端、企业QQ群等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信息知晓面;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宣传方式,简化公示内容,使推送的信息更加短小、精准、透明。

2.提高第三方重点评价比例,进一步巩固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抽查比例由2015年整改承诺的30%提高到50%。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3.完善资金分配细化标准,促进专项资金操作使用更加规范、简便。2016年,制定印发《市商务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细化标准》,使专项资金分配操作更为简便,资金管理办法更具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和自由栽量权。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规范管理落实到位。财务、纪检监察和业务主管处室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热线82796696(工作日8:30-17:30),受理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八、关于依法依规审计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王清华 武汉市审计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审计局

承诺内容:

1.严格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科学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强化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国有企业审计。严格项目计划编制程序,按照法定职责、管辖范围和步骤编制,全年审计项目计划审批合规率100%。

2.严格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严格审计执法程序,坚持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审计取证、审计查询审批、审计底稿编写、审计项目审理等行为,严格规范审计报告出具、审计决定下达等事项。加大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法定审计事项审深查透、如实报告,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进行处理处罚。

3.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审计决定执行率的督促检查力度,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95%以上。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督办,促进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规范管理。

4.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审计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确保上岗审计人员培训率100%。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审计纪律、举报监督“四公示”。

5.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机制。设立监督投诉专用邮箱:sjtszx@whaudit.gov.cn。举报电话:82938636。全天候受理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九、关于外事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安卫东 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承诺内容:

1.推动提升武汉国际化水平。紧紧围绕我市城市、经济、民生三个升级版,统筹谋划全市外事工作,督促全市相关单位落实《武汉国际化水平提升计划(2013-2016)》,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项指标,武汉国际化水平有进一步提升。

2.深化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加大对外交往力度,深化同现有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的交流合作,缔结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10个以上,力争年底全市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总数达到100个。

3.从严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健全完善外事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严肃查处违反外事纪律的行为。

4.优化外事服务水平。公开行政审批、审核、办证、办照等事项。对重点外向型企业“走出去”开展重点服务,批件一次签发、半年有效,护照3个工作日可取。加强对企业外派人员和机构的领事保护与服务工作。

5.强化外事纪律管理。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和外事管理有关规定,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与监督,诚恳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6.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2835788,受理相关举报投拆,5个工作日内回复,举报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十、关于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监管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曾晟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诺内容:

1.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督促出资企业严格规范产权转让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开展资产评估,通过政府采购选择评估机构,推行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报告专家复核及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制度。

2.加强企业投资管理。督促指导出资企业严格履行投资行为可行性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研究等决策程序。对企业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实行严格审核。

3.加强企业大宗采购管理。督促出资企业对大宗采购实行集体决策,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方及采购价格。

4.加强企业大额资金管理。督促出资企业对大额资金调度使用实行集体决策,严格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5.加强专项监督检查。突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宗采购、大额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现21户出资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6.严格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武汉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7.规范举报投诉。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设立投诉受理电话82440285,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为100%。

2016年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履职尽责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十一、关于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王沈顺 武汉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体育局

承诺内容:

1.全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体教结合,重点协同教育部门大力推进游泳、足球、网球进校园试点工作,为380所试点学校开展游泳、网球技能培训和足球进校园活动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2.在暑假为小学生免费培训游泳2000人、网球1000人、足球1000人。通过培训让参加培训的学生有70%以上能够掌握足球、网球的基本技能,参加游泳培训的学生有75%以上能够在水中不借助外力游泳25米。

3.在武汉三镇安排35家游泳场所,持续为中小学生提供20天免费游泳服务。

4.开展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师资技能培训。全市培训不少于50所学校100名老师。

5.设立举报投诉受理电话85578052,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十二、关于统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潘建桥 武汉市统计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统计局

承诺内容:

1.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年度数据于次年一季度内对外发布;一至三季度数据于上级统计部门反馈后一周内对外发布。

2.着力统计分析创新。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研究质量,开展前瞻性统计分析,年度撰写前瞻性统计分析不少于10篇。

3.强化统计产品创优。做好统计产品内容和品种创新,提升统计产品的精品意识,全年推出8种以上统计产品。

4.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对“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400家,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5.积极开展“统计开放日”。定于9月下旬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紧紧围绕“统计服务民生”的活动主题,对社会公开介绍统计工作。

6.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受理电话82813229,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处置、回复率100%。

十三、关于住宅小区人防“结建”工程平时使用不规范、防护设施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 诺 人:陈伟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民防办公室

承诺内容:

1.对全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进行摸底排查,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多系统收集信息,对住宅小区人防“结建”工程进行分类整理,对存在未按规划用途使用、防护设施管理不善的人防工程单独建立工程管理档案,为人防工程的动态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2.在摸清情况的前提下,对擅自改变平时用途、违法损坏人防工程等原因造成人防工程未能正常使用的,开展人防工程使用用途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人防法规、规划的要求,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恢复规划批准的使用功能对外开放。

3.对于防护设施管理不善的人防工程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各区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建立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措施,按照人防维护管理技术规范落实保养措施,从人防工程主体维护、防护设施维护、工程设备维护等方面加大维护管理力度,确保平时正常使用、战时达到防护标准,使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4.建设智慧民防武汉微信公众平台,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战时人员掩蔽引导,作为社会群众了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和防空防灾知识的窗口,为社会群众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战时疏散和掩蔽提供方便,同时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接受社会群众投诉举报,电话65779116,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做到100%。

十四、关于行政复议不规范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张忠军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承诺内容:

1.对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做到热情耐心,服务周到,有问必答,依法引导。

2.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细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做到5个工作日内立案,6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依法需延期的除外)并及时送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率不超过10%。

3.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管理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把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引导到行政复议渠道解决。

4.办理案件公正、公平、廉洁、高效。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审理方式,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要重证据、依据及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采取听证或提请复议委员会专家审理,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5.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确保法律适用正确和公正处理,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履行,健全行政复议决定执行问责等监督机制,坚决纠正不予答复或者拒绝履行、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行为。

6.规范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对群体性重大案件坚持全程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环节,实现“案结事了”。

7.设立服务监督电话:82816612。

十五、关于窗口政务服务优质高效不够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李涛 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承诺内容:

1.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发挥窗口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将支部建在窗口上,做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窗口。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推出一批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明星,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2.运用“互联网+”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建好网上市民之家,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市民少跑路,线上申办事项比例达90%以上。

3.优化政务服务运行模式。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资料,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推行入驻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公开公示和动态调整。在政务窗口试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帮办等服务。

4.加强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完善现场监督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服务效能监察考评制度,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效能的监管考核,督促窗口落实首席代表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等制度,及时纠正调整查处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不实现象,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整合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服务水平。

6.畅通投诉监督渠道。畅通服务热线电话65770000,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100%。

十六、关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方洁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金融工作局

承诺内容:

1.积极落实有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和《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与金融监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起,全面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对基本面向好,主业经营良好,产品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但暂时资金流动性紧张的企业,积极帮助其化解危机,恢复企业造血功能。

2.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2016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工作,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3.积极开展检查督办。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对我市银行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和“七不准、四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对金融机构评选表彰的重要指标。

4.畅通投诉监督渠道。畅通服务电话82826884,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100%。

十七、关于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张明权 武汉市档案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档案局

承诺内容:

1.提升民生档案服务质量,加强收集整合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档案,年底前实现各区档案馆馆藏婚姻档案目录共享查询。促进信息技术与档案工作的融合,促使馆藏档案社会利用率增长1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95%以上。

2.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顶层设计与规范管理,推动成果运用。强化数字档案馆项目资金科学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招标决策等,提高专款资金使用率。

3.拓展档案工作惠及民生新领域,进一步推进全市智慧房管档案系统建设。各中心城区确定一个社区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试点,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建档工作,启动全市国有改制与破产企业档案保管现状调查工作,督导教育等民生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民生专业档案管理。

4.畅通投诉监督渠道。畅通服务电话82837399,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100%。

十八、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够、惠及率不高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陈祖信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诺内容:

1.对社区工作者开展集中建缴。我市社区工作者长期未纳入公积金缴交范围,对此投诉反映较大,今年将积极协调市、区民政、财政等部门,拟将2000名左右的社区工作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范围,使其享有相应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权益。

2.探索建立自由职业者自由缴存机制。针对自由职业者没有“单位”无法缴存的现状,今年拟出台《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实施办法》,将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进城务工人员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范围,使该群体受惠于住房公积金制度,预计2016年全年新增归集自由职业者300-500人。

3.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应缴未缴和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予以追责和处罚。

4.加强和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开通12329客服热线投诉举报,规范和梳理投诉处置流程和机制,认真处理单位不履行公积金缴交义务的群众投诉,确保受理后5个工作日回复,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100%。

十九、关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仲裁服务水平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刘健勤 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承诺内容: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一是加强政治教育,将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加强仲裁及相关法律培训学习,提高仲裁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实行标准化服务,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2.严格程序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一是明确案件质量管理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完善仲裁裁决书核阅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加强仲裁程序管控,重视办案效率,避免程序拖延,强化仲裁程序节点的预警督办措施,对延期案件开展专项调研和整顿,明确案件限期办结要求,坚决杜绝办案迟延、拖拉和不负责任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将案件质量纳入绩效管理,实行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对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差,不作为和乱作为,工作严重失职,出现严重办案质量问题,给当事人财产、社会公共利益、单位荣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严把仲裁员准入关,建立仲裁员退出机制。

3.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点,推进仲裁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群众意识淡薄问题,巩固前期作风建设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反弹;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及时更新仲裁网站及查询等信息,设立叫号排队立案系统,开设网上预约立案服务项目,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立案方式,更加舒适的服务环境;三是积极打造“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树立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仲裁良好形象。

4.加强和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规范和梳理投诉处置流程和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100%,监督电话:027-59512829。

二十、关于供销系统农资商品质量不达标、服务不规范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许甫林 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

承诺内容:

1.备足春耕农资供应。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采取联合储备等措施,确保今年春耕农资供应货源足、品种全,不断档、不脱销、不误农时,全力保障全市农业生产需要。

2.规范管理守法经营。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对供销农资经营网点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营销模式、统一配送流程、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服务标准,做到证照齐全,服务规范,守法经营。

3.保证自营商品质量。组织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武汉供销农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系统内,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供销社系统的流通渠道,带头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对供销农资经营网点实行动态监管,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凡出现农资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及时摘牌。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行为的执法检查,

4.稳价保供让利于农。努力拓展优质品牌代理,加快构建优质品牌农资供应商体系,减少采购和物流成本,用好、用足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供应价格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切实让利于农。

5.优质服务方便农民。依托庄稼医院、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等基层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推行订单服务、技术承包、技物结合等服务形式,开展测土施肥、配方用药、技术咨询和农民培训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化肥特性、使用条件和科学施肥方法,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6.规范投诉受理机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电话82833315、82833750,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100%。

二十一、关于天气预报精细化不能满足市民要求、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率不高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涂松柏 武汉市气象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气象局

承诺内容:

1.开展中心城区站点精细化预报。开展汉口江滩、汉口火车站、百步亭、水果湖、武汉植物园、武钢、南湖、沙湖、王家湾、金银湖10个站点的24小时天气预报,并通过微博、网站等途径对社会公众发布。

2.开展格点精细化预报服务。开发3km×3km、10km×10km气象要素预报产品,通过网站、电视、智能手机终端等途径对社会公众发布。

3.拓展天气预报的发布渠道。对武汉气象服务网站和智能手机终端进行升级,通过网站、手机APP、微博、电视天气预报、电台等多种途径对社会公众发布精细化天气预报服务产品。

4.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利用3·23世界气象日、科技周、5·12防灾减灾日等进行气象科普宣传,通过展板、发放气象防灾减灾科普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提高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不定期通过武汉气象微博和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向公众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5.时间节点:

(1)2016年5月1日起每天通过微博、网站等途径对社会公众发布中心城区站点精细化预报。

(2)2016年7月1日起每天通过电视天气预报对社会公众发布24小时内10km×10km格点精细化预报;2016年12月1日起通过网站、智能手机终端等途径对社会公众发布72小时内逐3小时3km×3km、10km×10km格点精细化预报。

(3)截止到2016年12月1日,气象服务网站、手机APP、微博、电视天气预报、电台等多种发布途径畅通,公众获取精细化天气预报服务产品较便捷。

(4)截止到2016年12月1日,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向社会公众发放各类气象科普宣传资料不少于2000份。

6.监督电话:027-83238461。

二十二、关于打击整治“砖砂石霸”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夏建中 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公安局

承诺内容:

1.全市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砖砂石霸”有效警情得到遏制,保持平稳。

2.依法从严查处一批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砖砂石霸”等类违法犯罪案件,查破一批影响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涉黑涉恶案件。

3.建筑工地治安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对建筑工地治安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不形成群众关注、媒体炒作的热点问题,建筑工地和新建居民小区治安秩序良好,有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5.严格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电话85399100,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十三、关于提高审批效率着力解决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难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孙天文 武汉市司法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司法局

承诺内容:

1.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当日,一次性现场告知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2.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市、区法援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告知当事人解决途径。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4.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此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设立热线电话“12348”,接受群众投诉。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受到推诿的,当事人可拨打热线或到所属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二十四、关于中心城区部分公交站点设置不科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余世平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承诺内容:

1.合理调整公交站点设置。对市民、公交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站距大、搭乘不便、行停困难的公交车站进行全面清理和实地踏勘,按照公交站点设置标准,结合市民乘车习惯,统筹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实施合理调整。

2.建立公交站点设置、临时调整协商机制。争取规划、建设部门支持,在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时,征求公交管理部门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布设公交站点,方便市民出行。

3.加强站点设施监管。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公交站点设施检查考核标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营造舒适的公交候乘环境。

4.设置投诉举报电话:12328,对群众来信来电投诉认真处理,按时回复。

二十五、关于城市排水能力不足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左绍斌 武汉市水务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水务局

承诺内容:

1.加大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汉钢西泵站建设、民生路泵站建设、后湖三期泵站改造等6个排水项目,启动后湖泵站四期、黄浦路泵站等8个排水项目,新建排水管网100公里。

2.强化排水设施维护。开展“清管渠,畅排水”活动,严格督导各区和市水务集团对全市中心城区主干排水管网、港渠进行疏浚维护,总长度3000公里,确保全市排水管渠通畅。

3.加强排水执法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区域及周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集中处理处置一批排水违法案件。

4.提高排水应急管理能力。严格督导各区加强对易渍水点和易渍水社区排渍应急管理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专人、专班及排渍应急备用物资,做好易渍水点、易渍水社区的应急排渍工作,减轻汉阳王家湾、琴台路等地区渍水影响。

5.加强对城市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定的进场范围及标准,做到市级排水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率100%。

6.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82734433。凡涉及城市排水管理工作的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下转第九版)

二十六、关于进一步完善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何伟 市文化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文物局)

承诺内容:

1.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武汉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6—2020)》及《武汉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

2.大力推进文化惠民。为498支基层群众文艺团队配置活动器材。市区文化部门组织开展“武汉之夏”、群众广场舞大赛、合唱比赛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及展览500场。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以新城区为重点,实施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提档升级。

4.推进读书之城建设,策划建设汉阳图书新馆,提升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质量。

5.广泛开展“书香江城—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武图悦读”、“武图之声”、“名家论坛”、“童窗讲坛”、“知识工程”等各类读者活动。

6.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专项检查。严格依法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督促各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办考评。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区日查、市周巡、月通报制度,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监管。逐步推进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平台,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效能。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7.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受理电话12318,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二十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何艳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承诺内容:

1.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较快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任务,将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库存保持在合理范围。

2.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认筹金、预定款等违规行为。

3.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不按规定公示“五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等问题,并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处理。

4.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建立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等违约失信行为,列入“警示名单”。

5.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群众投诉举报专线,电话85482248,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二十八、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程介儒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诺内容:

1.严格控制监管范围内的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4.加强监管范围内的省、市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挂牌督办隐患100%整改到位。

5.组织落实好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协调督促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维护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6.依法查处工矿事故,确保事故按期结案率100%,事故责任追究率100%。

7.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82896506,受理投诉5个工日内回告,投诉的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下转第九版)

二十九、关于加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窗口地段卷烟市场整治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唐剑放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承诺单位:武汉市烟草专卖局

承诺内容:

1.全面规范卷烟销售行为。以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为核心,适度满足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周边卷烟市场需求,合理控制销售规模。

2.依法依规落实行政许可。依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武汉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合理化布局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实施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周边区域申请办证的行政许可,同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卷烟行为。

3.全面强化卷烟市场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周边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建立健全对重点地区周期性开展集中治理的管理机制。

4.严厉查办涉烟违法行为。建立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重点区域周边工作专班,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对上述区域从事涉烟违法活动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

5.健全举报咨询投诉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服务工作,保持12313烟草举报咨询投诉热线全时段畅通,对各类涉烟举报咨询投诉全时段受理,确保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十、关于改善民生服务大众全面消除低电压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曹福成 国网武汉供电公司总经理

承诺单位:国网武汉供电公司

承诺内容:

1.科学制定“十三五”武汉电网规划,优化电网规划网架构建方案,坚持统筹经济性和可靠性发展原则,加快推进电网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

2.结合武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投入,2016年用于武汉市配网改造建设投资将超过20亿,其中2.6亿专项资金用于对低电压台区及线路设备进行综合改造,解决低电压和供电卡口问题。

3.加强配电网运行动态管理,控制新增低电压现象。对于新增低电压问题,一经发现,及时申报改造项目,优先解决。

4.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把低电压问题解决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低电压改造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考核问责。

5.强化社会监督。设立24小时投诉服务电话82295598,针对低电压及电能质量问题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做到受理率100%,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三十一、关于加强营业服务规范管理,落实履职尽责着力解决服务不优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王贤兵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承诺单位: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1.依法规范收费。严格依法执行武汉市发改委批复的自来水水价及供水服务对外收费清单所列项目标准。

2.发展新用户,资料齐全时,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装受理,7个工作日内上门查勘。

3.推进便捷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信息共享,实现在供水服务范围内跨区域办理调整水价、更名、过户业务,向用户提供便捷服务。调整水价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更名、过户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

4.健全公示制度。通过武水在线网站、微信、对外服务大厅等途径对外公示服务承诺、工作时限和服务流程,公示率100%。

5.严格责任追究。对营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一经查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6.畅通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供水热线96510,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处理率100%、回告率100%。

三十二、关于优化天然气报装程序、提高透明度和解决充值形式单一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黄峰 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承诺单位: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1.研发新一代预收费燃气表。开发新一代短信IC卡表,实现短信远程充值、抄表功能,完成研发并安装10000户以上。

2.开通支付宝充值。搭建互联网充值平台,使用机械表客户开通支付宝充值缴费功能。

3.实现在银行设备上充值。在不少于2家大型银行的网点设备上实现IC卡充值缴费功能。

4.简化报装程序,缩短报装时间。通过流程节点合并、并行审核、移动办公等手段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缩短报装时间。

5.开发监管软件,实现信息共享。开发运行报装项目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报装项目网络化管理,客户可通过系统查询项目进度信息。

6.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5863370。举报投诉100%受理,100%查处,100%回复。

三十三、关于公交运营秩序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陈幼林 武汉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

1.着力规范驾驶行为。整治公交车行车、停车秩序,重点整治不文明驾驶、不规范进站、越站不停等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实现公交首站发车准点率达90%以上。禁开赌气车、霸王车,努力形成文明行车、规范进站、乘车有序的良好局面。

2.着力减少营运安全事故。从源头抓起,以降违章为手段减少安全隐患。采取跟车、驻站、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安全监管网络,有效降低违章率,减少事故发生,责任事故频率控制在≤2.5次/百万公里(交通部部颁标准为3次/百万公里)。

3.着力解决服务不热情、态度生硬问题。以深化普通话服务为着力点,大力推广王静工作法、张兵工作法,开展微笑服务、服务明星上车示范等活动,加大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力度,营造文明服务的氛围,普通话使用率≥95%,有责投诉控制在≤10起/百万人次,提升服务水平。

4.深化员工培训。进一步深化公交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以文明安全行车、优质礼仪服务为主要内容,突出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工作标准,应急处置、禁止行为等方面教育,培训率100%、知晓率100%,不断增强员工遵章守法、安全服务的意识。

5.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第三方监控机构,对公交服务情况实行全天候监控,成立“公交志愿者暗访团”,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监控资料和数据汇总成月度《第三方监控分析报告》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报告》,纳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月度考核讲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促进公交服务质量的提高。

6.及时受理、回复市民投诉。认真落实公交服务热线(84510000)投诉查处反馈工作,多渠道搜集倾听市民群众对公交服务的意见、建议,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调查处置率达100%,回复率100%,投诉处理满意率≥98%。

三十四、关于地铁2号线运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运营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刘玉华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承诺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1.实施2号线提速。优化2号线各站点停站时间,优化光谷广场行车组织,最大限度安排站务、乘务平行作业,组织列车快速出站,压缩列车全周转时间1分种,旅行速度提高至31.19公里/小时。

2.扩大2号线运能。增加高峰时段最大上线列车数至32列,缩短最短行车间隔3分28秒。高峰小时运能达到2.5万人次/小时。

3.提高地铁电梯服务品质和可靠度。严格执行日常巡视制度,对重要设备安排维修人员值守。从提升维保质量、扩大维保范围、提高维保频次等方面做好电梯维保,持续开展电梯设备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安全乘坐电梯宣传,特别注意大客流期间电梯管理,安排专人在自动扶梯出入口处值守,对进出自动扶梯的乘客进行疏导和安全告知。确保地铁电梯可靠度不小于99%。

4.强化运营安全管理。深入推进运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发生运营施工现场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列车服务可靠度≥50万列公里/次。

5.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热线83749240(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三十五、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服务水平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蔡明举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总经理

承诺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承诺内容:

1.加强农村邮政金融机构建设。2016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10个金融性自助银行网点,运用多媒体、网络、通讯设施,为客户提供24小时不断的自助综合银行服务,满足延伸普惠金融及服务三农要求。

2.加强电商邮政运营中心建设。强化线上渠道和线下平台的运营,2016年11月底前,建成3个电商运营中心并投入运营,切实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通道,解决城乡电商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3.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综合满意度。强化窗口规范服务标准的执行,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服务质量提升,让服务对象满意。

4.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受理电话83913131,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三十六、关于防范通讯信息诈骗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夏铁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

承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承诺内容:

1.持续推进电话“黑卡”专项行动,确保2016年年底实现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达到95%以上。

2.规范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行为。加强对代理商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有关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对登记的用户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出售,若经发现必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

3.对重点政企业务整治,做好中继线、外包呼叫中心等涉及外呼业务的规范管理。

4.加强网络监测,规范主叫号码传送。

5.快速响应上级要求关停涉案电话号码。

6.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展示企业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的决心和成效。

7.严格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与举报,电话10000,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98%。

三十七、关于诈骗短信、垃圾短信治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向建平 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总经理

承诺单位: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

承诺内容:

1.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确保新入网客户实名登记率达100%,大力开展存量客户实名登记,向客户提供电子渠道、营业厅等便捷渠道进行信息补登记。通过推进电话用户实名制,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非实名电话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安全。严禁泄露或交易客户信息,对于客户清单等敏感信息,只能在应客户请求通过身份鉴权的情况下查询。

2.进一步规范行业端口管理。加强行业端口准入管理,严禁移动集团客户通过行业端口违规发送商业性信息,同时,对未经审批、发送内容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关闭端口,解除业务协议。

3.加大伪基站打击力度。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无线电委员会对伪基站违法案件进行证据收集及案件侦破。严厉打击伪基站犯罪活动,净化无线网络环境。

4.积极受理客户举报信息。提供10086999短信平台、10086热线举报平台,对客户举报的不良信息进行100%处理和回复。

三十八、关于防治短信诈骗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诺人:王小辉 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总经理

承诺单位: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承诺内容:

1.规范实名制号码入网行为。严格执行三部委《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及《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用户实名制入网要求,对未能提供有效真实身份的用户坚决不受理业务办理。

2.规范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行为。加强对代理商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取消不符合有关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公司业务。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前台营业终端网络及信息安全,对登记的用户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若经发现必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

3.加强诈骗短信治理力度。根据“谁合作谁负责,谁发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联通集团公司经济考核扣罚机制,严格落实扣罚标准,将诈骗短信扣罚落实到公司各部门,明确责任,严格控制诈骗短信泛滥势头。

4.做好用户的宣传与引导,通过网络与实体渠道,开展信息安全类的公益性宣传,增强用户的防诈骗意识。

5.严格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21,投诉处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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