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湖北代表团举行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湖北代表团团长李鸿忠,副团长王国生、罗清泉、李春明、苏晓云、周洪宇等参加审议。副团长王晓东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等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受“两高”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也听取审议意见。
湖北代表团首先审议了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辜胜阻、吕忠梅、李静、王晋、程理财、傅振邦、马新强、蔡学恩、童国华、周建元、胡胜云、高敬佩、陈义龙等代表先后发言。
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等方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在审议过程中,大家对“两高”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规范司法活动和司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代表们提出,要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金融证券保险领域犯罪,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大司法和监督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打击力度,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抓紧出台制度措施,加大对恶意诉讼、缠诉缠访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加强青年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不断成长和素质不断提升;要尽快出台“两高”对处理僵尸企业的司法解释,在保证国有企业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给予企业以支持和司法保护;要加强涉外法律支持,鼓励企业走出去,服务和保障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要加大对刑释人员的救助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等。(翟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