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樱) 卖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受罚后又拒交罚款。武汉这一违规开发商被武汉市物价局告上法院,不仅没能躲过处罚,还被加罚,近日缴纳了总计78万元罚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房地产经营者在卖房时,必须明码标价,而且需要一套一标。但是,在我市2014年进行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中,市物价局发现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有违规行为,其所开发的“绿地国际金融城”项目,有196套在售房源没有做到一套一标。市物价局查实其违法行为后,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在2015年开出了一张“行政处罚罚单”,罚款39万元。
根据法定要求,武汉绿地滨江置业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就必须缴纳罚款,否则,将每日依法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但是,在法定期限内,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既未缴纳罚款,又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物价局随后又对其下发了《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但绿地滨江置业仍未缴罚款。当年9月,市物价局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
武汉晚报记者昨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武汉绿地滨江置业已将总计78万元上缴到武汉市财政罚没专户,其中罚款39万元,加处罚款39万元,相当于缴了“双倍罚款”。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来,我市多次在房地产行业进行相关专项检查,也依法开出过一些罚单。不过,开发商违规不明码标价、受到行政处罚后又拒缴罚款,因此被物价部门告上法院,最终被强制执行,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商品房销售市场,开发商垄断价格信息,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明码标价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开发商价格欺诈、哄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