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姚传龙)一对情侣在酒店内睡得正香,凌晨时分,房间大门突然被打开,几名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前天晚上10点左右,李小姐和男朋友来到江岸区徐州新村的一家快捷酒店入住,登记、交款、刷房卡进房。11点左右,伴随着嘀的一声响,房间大门突然被打开,几名彪形大汉闯入房间。
“当时有两名男的进入房间,说我们睡了他们的房间。”由于事发突然,加之酒店房门的反锁是坏的,李小姐甚至还来不及穿好衣服,情形非常狼狈。李小姐和男朋友找到酒店工作人员评理,没想到的是,这间房确实是别人开好了的。再一查,竟是前台业务不熟,一间房开给了两批客人。
“我觉得酒店应该负主要责任,还好别人没说他们的房间有钱被我们拿了,不然说不清楚。”李小姐要求酒店赔偿。对此,酒店负责人承认此次事故是他们疏忽所致,表示会返还房费。
只退房费并不能让李小姐满意,“我们作为消费者入住酒店,一点安全感都没有,酒店方必须做出赔偿。”由于双方协商未果,李小姐报了警,并且向工商部门投诉。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认为,酒店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李小姐的隐私权受到伤害,李小姐可以根据受伤害程度向其要求赔礼道歉或索赔精神损失费。而按照《民法通则》等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精神损失费一般不超过5万,不低于1000元,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