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10点,中央纪委通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这是十八大后广东省落马的第三名省部级官员,此前两名分别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和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
北青报记者发现,就在2月3日,刘志庚还率广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赴韶关检查督导春运工作,并现场听取韶关市政府、广东省公安厅等单位的春运工作汇报。仅仅一天之后,刘志庚就被通报落马。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序列中,刘志庚排在第二位。
刘志庚今年即将满60岁,曾在深圳市计划局任职9年,之后在深圳市龙岗区委工作,并于1995年出任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2002年,刘志庚离开深圳,先后到清远市、东莞市任职。
在东莞,刘志庚任职七年多的时间,历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东莞任职期间,由于禁摩、禁猪和推动“新东莞人”回乡创业,刘志庚被称为“三禁书记”。刘志庚曾经表示,想要提高人口素养,并不是简单限制人口,称他为“三禁书记”是一种误会。
而在2009年至2010年,东莞警方开展涉黄、涉赌统一清查行动,抓获数以千计的色情行业从业者。但有报道指出,当时的扫黄并没有产生彻底效果。而在2014年2月,声势更大的扫黄行动开始,彼时刘志庚已经出任广东省副省长两年多。
在副省长任上,刘志庚分管经济与信息化、交通运输、统计、通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在广东省政府任职4年多之后,刘志庚于昨日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