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武汉中心城区居民水价每吨将便宜0.15-0.3元不等。
昨天,武汉市发改委发布信息称,今年2月1日起暂停征收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心城区的各类供水价格因此将相应降低约10%,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阶梯价格由1.52元/吨降为1.37元/吨、第二级和第三级阶梯价格分别由每吨2.28元和3.04元降为2.05元和2.74元;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则由每吨2.35元和9元降为2.12元和8.1元。初步估算,我市相关用水用户每年可因此减负约1.2亿元。
市发改委人士介绍,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用水到户价格由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组成,供水价格下调后,用水到户价格下月也将跟降,其中居民用水第一、二、三级阶梯的到户价格分别降为每吨2.47元、3.15元和3.84元。
我市居民梯级水量按家庭人口确定。4人及4人以内家庭,第一级水量为每月25吨以内(含)、第二级水量为每月25~33吨(含)、第三级水量为每月33吨以上;5人及5人以上,第一级水量为每月人均6.25吨(含)、第二级水量为人均6.25~8.25吨(含)、第三级水量为人均8.25吨以上。
市发改委人士提醒,如果相关用户在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期间已缴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将由供水企业退还,退费方式包括冲抵水费、注销用户退还现金两种。注销用户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到供水企业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我市中心城区现有两家供水企业: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武钢现代城市服务集团房产经营开发管理公司,后者负责青山地区供水,前者负责其他中心城区的供水。
我市新城区供水价格中已征收城市公用附加费的,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出台暂停征收水价中城市公用附加费的规定。(符樱通讯员别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