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
昨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在落实存量气和增量气并轨政策基础上,还要实现工业和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
目前,我省存量气、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62元和3.1元,相差0.48元。并轨后,我省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为2.66元/立方米。我省存量气是指2012年全省实际使用气量,增量气为超出部分。
省物价局决定,存量气和增量气并轨后,不再按工业、商业用气分类定价,而是统一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合理下调商业用气价格。
以武汉市为例,目前工业气价4.035元/立方米,商业气价4.385元/立方米,在相关部门进行气源结构、配气成本等调研后,将确定最终气价。目前,我省恩施、十堰、神农架、黄石已实现工业商业气价并轨,每立方米价格分别为4.48元、3.905元、6.32元和3.61元。
为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省物价局暂不调整价格。目前,武汉市出租车用气价格为4.99元/立方米,其他市州为4.5元/立方米。
各地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于4月1日前报省物价局,具体执行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本次并轨后的价格最迟于5月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
省物价局环资处副处长孙楚斌表示,我省商业气价长期高于工业气价。商业零售业是劳动密集型和微利型行业,商业零售企业的租金、人工等成本持续上涨,尤其是商业用水、用电、用天然气价格均高于工业价格,极大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工业商业气价并轨,有利于促进工业节能减排,加快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