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十个突出问题”亮相 涉及负责人将上问政台
2015-03-14 07:47:48 来源:汉网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王雪

武汉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但文明建设并未停下脚步,并被列为2015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首位。昨天,2015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再次启动,32家单位负责人公开承诺,处于城市管理的“神经末梢”——曝光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区直部门、街、乡镇主要负责人都将被请上问政台。

作为今年“十个突出问题”首个问题的承诺人之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述永称,今年文明建设的持续建设作为“十个突出问题”之首,表明了市委市政府直面问题的勇气和决心,彰显了武汉的自信,也是对文明城市建设的清醒认识:建设难度大,涉及到方方面面,容易出现反弹,需要反复抓、抓反复;文明是一个永恒追求的课题,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工作。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车延高介绍,今年的“十个突出问题”的收集历经3个月,通过11种渠道,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最终从29大类、271个问题中筛选而来,涉及到32个单位、28个具体事项。

今年,我市仍将举办电视问政“期中考”、“期末考”,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将触动“末梢神经”,针对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将曝光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请上问政台;针对市直委办局一把手、区委书记、区长承诺的问题,将涉及的区直部门、街、乡镇主要负责人请上问政台。

据统计,去年10场电视问政共曝光136个问题,问责337人,其中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110人,给予纪律处分90人,组织处理261人。综合检查考核、电话抽访、社会集中问卷、电视问政现场测评等方面考评结果,30个承诺整改责任单位的平均考评成绩为80.47分,其中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医院、商场、学校周边秩序管理等承诺整改考评成绩排名居前。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龙正才主持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绪鹍,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李传德就开展“十个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发言,市人大、市政协今年将继续组成督查组,督查承诺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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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武汉晨报报道:“十个突出问题”及责任分工

1.文明城市建设不持久、不深入。

市民担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阵风”,一些突出问题的整治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建设中的一些薄弱环节、重点部位亟待加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市民参与等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区(工)委

2.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

一些部门投诉电话不畅通,存在接听人员态度不好、业务不熟等现象;部分单位不能够依法依规办理投诉问题,存在投诉件办理不及时、推诿扯皮、不按规定处置及回复等现象;投诉件办理的管理考核机制不健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开发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

3.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

一些区、街道(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重视村组织和城中村改造后的社区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班子配备亟待加强,骨干队伍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村以及城中村改造后成立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完全落实,财务和“三资”管理混乱、透明度不高,村集体与村办企业职责不分,资金使用不规范。

责任单位: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区(工)委

4.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透明。

相关部门重复设置用途相同的财政专项资金,企业多头申报;专项资金设置情况、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公开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部分使用单位存在挪用、转移专项资金情况。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5.路网、停车场规划不科学、建设滞后。

次支路、微循环路规划和建设严重滞后于主干道、快速路的建设,列入规划、要求开工或已经开工建设的微循环路建设缓慢,不能按时建成;断头路问题突出,部分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阻隔导致道路不通;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清,建设进程缓慢,停车占道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市国土规划局,各中心城区(开发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

6.企业违法排污整治、监管不到位。

对企业向湖泊、河流乱排污水,超标准排放烟、气、粉尘等问题发现不及时,执法不严、处置不力;对不按要求建立防治设施或不按规定使用防治设施的企业处罚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7.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

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组建工作领导和指导不力,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比例偏低;对新形势下如何发挥业委会的作用研究不够,办法不多,对业委会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考察工作把关不严,部分业委会流于形式、没有发挥作用;发挥党组织作用与加强社区管理、物业管理脱节,体制机制不畅,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服务群众不到位,“三方联动”服务机制不健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8.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

责任体系和责任机制不够健全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对停工整顿、隐患治理等规定和措施督促落实不够,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查处不力,一些处罚决定没有完全落实。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9.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力。

农村改水改厕政策和部署没有完全落实,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对农村周边工矿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等污染源监管力度不够,破坏了水源和耕地;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不健全,清理、转运不及时,回收再利用途径不畅。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各新城区政府

10.城市绿化管理养护不及时。

城市绿化重建设轻管理,存在养护不到位、管理不及时的问题;城市绿化建设品质不高,武汉城市特色不明显;对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

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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