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生生子 子女户口可随祖辈
2015-03-02 08:44:21 来源: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近日,我省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管理程序,对父母双亡、失踪(含人民法院宣布失踪、死亡)、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户口登记为学生(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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