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楚网 陈敬明
2月13日,十堰市张湾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许可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该区人大代表侯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申请,随后侯某被移送检察院起诉。这是十堰查处的首个人大代表醉驾案。
2月4日是春运首日,当天十堰城区出动300余名警察开展查处涉酒、涉毒违法行动,共查获醉驾司机9人,其中包括张湾区人大代表侯某。经查,当日中午,侯某在家喝了几碗黄酒,下午乘坐朋友的车到城区,晚上和朋友聚会吃饭时,侯某认为他不需要开车,便喝了些啤酒。吃完饭,朋友驾车到达江苏路后回家,由于还有其他朋友需要送回家,侯某认为自己晚上饮酒不多,便驾车送人。“结果还没走到100米,就被民警逮住了。”被拦下后,侯某后悔不已。
在交管局执法办案中心,经过血液酒精检测,侯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04.36mg/100ml,属醉酒,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从侯某的驾驶证套里找到一张人大代表的卡片,随后侯某向民警承认其张湾区人大代表的身份。
根据相关规定,市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于2月10日依法报张湾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并应邀汇报案情及出示相关证据。2月13日,张湾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许可事故大队对侯某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2月15日,侯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被移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