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条禁令严防节日腐败
2015-02-12 08:33:48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  李晓萌 唐煜 通讯员 武纪

春节将至,廉洁过节警钟长鸣。昨日,市纪委发出《关于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对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作出再强调。

《通知》连发13条禁令: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移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强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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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查办

局级干部17人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上获悉,去年,全市坚持打虎拍蝇,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办局级干部17人,查办处级干部176人,处分违纪党员干部78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

市纪委直接查办了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林国生,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志海、原副局长刘友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新年、原副主任欧阳坤松,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沈烈风,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廖世平、原副院长冯继航,市科技局原副局长赵杏娥,青山区政协原副主席柳滨等35件违纪违法案。

对“为官不为”、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全市共问责2433人,同比增加165%。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6人,给予组织处理2187人;涉及局级干部18人、处级干部284人,对改进全市干部工作作风、克服庸懒散奢现象,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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