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刘春燕 王荣海
【读者点题】
网友陶小桃:小长假旅游到处堵成一锅粥,出门就是添堵!旅游淡季想休个年假出门吧,不是单位有任务就是领导带头加班,根本休不成!难道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就不能落实到位么?
【代表委员热议】
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施行。同年9月18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出台,其中明确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休假,本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如今在不少用人单位仍“可望不可及”。昨日,记者带着网友的吐槽上会,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感同身受,集体呼吁通过行政强制手段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建议一
带薪休假纳入劳动监察
“无法休年假,或者休假不算薪,这直接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利。”省人大代表、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亦农认为,之所以法定的带薪休假制度难落实,主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不执行,员工也无可奈何。曹亦农呼吁,将带薪休假的执行情况纳入劳动监察,强制保障劳动者享受法定的休假权利。
事实上,去年,国务院提出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浙江、厦门等地已先行先试。
建议二
带薪休假纳入工资集体协商
“通过带薪休假,员工得到了休息,工作会更加舒心,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省政协委员、潜江市总工会主席黎喜斌表示,工会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劳动者争取带薪休假的权利,“可以考虑将带薪休假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一部分。”他还提出,以国家带薪休假制度为基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协商更为灵活的休假安排。
省人大代表、武汉“硕士女城管”卢岳一末提出,如果确实因为工作任务太重而无法落实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应该从补偿角度保障员工权益,“比如你可以选择是带薪休假,还是补偿几倍工资。”
建议三
灵活轮流安排员工休假
“带薪休假是个好制度,但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实确实有点难。”省人大代表、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余震彦坦言,比如在餐饮业,节假日最忙,过年都不关门,服务员、保洁员一般不休假,领取3倍工资,“至于平时带薪休年假,几乎只有大堂经理级员工能够享受,整个行业都是这样。”
省政协委员、恩施州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卓俊杰建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年休假时间,一些小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应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时间,轮流让员工休假。“这样既保证企业运营不受影响,还保障了员工的休息权。”
部门回应
带薪休假执行不力要整改
针对网友和代表委员反映的用人单位带薪休假执行不到位问题,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带薪年休假执行的检查力度,未执行的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行严格整改。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带薪年休假,对职工的工龄要进行累计计算;对有休假意愿,但因工作原因未休年假的员工,要进行相应补偿。
省总工会相关人士表示,既然国务院已经发文,要求将带薪休假纳入劳动监察,工会将积极协助、推动职能部门尽快实施,采取强制行政手段,充分维护职工合法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