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聚焦改革:2015年完成机关公车改革
2015-01-28 08:25:24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王荣海 陈凌燕 刘春燕 向清顺 汪杭 吴昌华
图为:户籍制度改革
图为:大部制改革
 
 
 
抓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大部制改革,积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昨日开幕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数十次提及“改革”一词。
 
省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映梅说,去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我省在简政放权、全面推行权力清单、科技成果转化等多项领域进行了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公车改革、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都是议论多年、改革阻力较大的“硬骨头”,湖北将这些改革事项写入报告,体现了全面深入推进改革的决心和勇气。
 
今年底前完成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
 
【报告摘要】
 
抓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部门举措】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央确定的公车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地方党政机关于2015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国企、国有金融企业等于2016年底完成。目前,我省各地、各部门已成立公车改革工作机构,基本完成了调查摸底和数据汇总统计。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也已制订,正在修改完善,待报中央批准后实施。
 
【代表委员热议】
 
省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说,公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财政支出和公车滥用。实施车改后,还需严格细化财政预算,公车经费预算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防止公务人员“既拿补贴又坐公车”。同时鼓励公务人员改变“官”念,尽量绿色出行。
 
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报告摘要】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有序推进农业专业人口市民化。
 
【部门举措】
 
2004年,我省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去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原则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去年,武汉市成为全国首个大幅度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副省级城市。
 
【代表委员热议】
 
省政协委员、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科范表示,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大,农村和城市的界线越来越模糊,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对增加人员合理流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推进社会公平等具有深远意义。
 
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充分发挥薪酬激励机制
 
【报告摘要】
 
抓好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
 
【部门举措】
 
据了解,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已经成立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和协调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省有关部门和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督促检查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代表委员热议】
 
省人大代表、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万清说,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将会大大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未来还需要国企加强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和激励机制的改革。
 
省政协委员、民盟湖北省委副主委钟国伟说,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既要改善不合理的薪酬结构,又要完善薪酬监管体制。对一些垄断性行业企业的负责人,如果其薪酬与贡献脱节,就应当降低;而对于竞争性领域的企业高管,特别是一手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就应当充分发挥薪酬激励机制,适当给予高薪。
 
推进大部制改革减少职能交叉提高效率
 
【报告摘要】
 
创新治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试点。
 
【部门举措】
 
本月,武汉市启动大部制改革,2017年前将要完成57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推动各区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四合一”等创新性亮点。同时,市级部门行政编制将在3年至5年内精简4%。此前,随州、荆州、黄石等地,都进行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专家解读】
 
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郝国庆认为,从国家层面开始的大部制改革,在减少政府部门职能交叉、简政放权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为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所谓‘小政府大社会’,全面推进大部制改革非常必要。”
 
支持司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报告摘要】
 
积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推进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的法定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部门举措】
 
去年,我省成为全国6个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并于上月中旬决定先行启动武汉、襄阳、黄石、恩施24家法院、检察院改革试点。改革重点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任务。严格按标准和程序遴选法官、检察官,探索建立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
 
【代表委员热议】
 
省人大代表、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龙菊认为,今年将要颁布的新行政诉讼法,将从司法层面对依法行政进行有效规范、约束,让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希望今后能更多看到官员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上法院不受理情况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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