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七类救助要核查十项信息 对象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2014-12-31 08:59:43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  姚德春
 
今后,凡申请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的,须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其住房、存款、汽车等10个方面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记者昨从省民政厅获悉,《湖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元旦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凡申请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七类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须接受相关部门对其个人或者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以防止申请救助者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资金。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象,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和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核对内容涵盖核对对象的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其中,包括工资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房产、汽车、存款和有价证券等10个方面的内容。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各项民生工程的启动,低保标准逐年增长,一些人弄虚作假,搞权力保、关系保、人情保。 今年,武汉市通过信息核对清退住房、机动车、住房公积金等超标的低保对象9606户26612人,彻底杜绝人情保、开宝马领低保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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