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 高星
新洲区发改委原副主任程某、原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林某,去年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双双获刑。昨悉,因检察机关在查办其他人员犯罪线索时,发现这两人可能存在漏罪,后经查实,新洲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两人在原有刑期的基础上增加了刑期。
程某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于去年12月16日被新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因其患糖尿病及心脑肾等疾病,被该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林某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于去年11月16日被新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但两人获刑后不久,检察机关在查办其他人员涉案线索时,发现程某、林某可能存在漏罪,后经查实,两人主动交代了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
原来,2011年3月,武汉佳龙置业公司向新洲区发改委申报年产40万立方米的粉煤灰蒸压加气标砖项目,申请武汉大循环经济示范区改革试验专项资金。经该区发改委上报,该项目于2012年6月经省、市发改委批准,获得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程某、林某在佳龙公司申报资料初审时,明知该公司弄虚作假却没有处理,违反规定超越职权通知财部门拨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因犯滥用职权罪,程某获刑1年半,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9个月;林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获刑1年3个月,合并执行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