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管公布最严燃气安全制度 挖路须经燃管办审批
2014-11-27 08:04:23 来源:汉网

来源:荆楚网 记者 张竞恒 通讯员 易先云

在11月26日举行的武汉市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上,市城管委主任干小明的情绪有些小激动。

今年9月在江夏发生的运气拖车燃烧事故,和11月在新华路地铁工地发生的燃气管道泄漏事故,都表明武汉市面对的燃气安全形势并不算太乐观。如果在这两起事故中发生了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9月涉事企业停业检查、建立燃气企业年审制度、长期不整改的隐患企业将直接关停、所有开挖道路项目必须获得燃管办审批……一系列的新规堪称“最严燃气安全制度”,用干小明的话来说,就是“必须用全部手段保证燃气安全”。

从检测关入手 建立燃气企业年审制度

9月9日,江钻武汉天然气分公司一辆CNG(压缩天然气)运输车辆在运气途中,因拖车轮毂抱死轮胎自燃,导致该车发生CNG泄漏燃烧事故,火光直冲云霄,足有20米之高。到场救援的消防车储水已殆尽,多亏在江夏区城管委在危急时刻调来8辆洒水车进行增援,才阻止了更大悲剧的发生。

“燃气企业必须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检查燃气运输车辆及燃气生产线”,干小明表示,燃气安全,必须从检测关就开始保证。除了燃气公司进行自我检查外,各个燃气公司之间还要实行互相检查机制。

同时武汉城管还将对燃气企业进行职能检查,并发动群众居委会,组织义务监督员,对燃气公司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除了月检,武汉市城管委将建立燃气企业年审制度。每年对供气公司、运输公司、用气餐饮企业进行彻查,3次以上或长期不整改的隐患企业,将直接关停,吊销执照。

开挖道路工程必须经燃管办审批

11月16日,地铁新华路站因电力管线施工,造成了燃气管道泄漏事故,还好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对此,干小明表示,从11月27日开始,凡是有新开工的、需要开挖道路的工程,无论道路大小,都必须报武汉市城管委进行审批,经过城管委燃管办许可后,方能动工。其中,主次干道报由市燃管办审批,背街小巷由所在区燃管办审批。

而对于已经开挖,但是并没有燃气许可证的工程,应停止开挖,在办理好燃气许可证后再继续进行工程建设。

在对燃气相关企业亮出“铁手腕”的同时,武汉城管也为自身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据了解,以后如果出现重大燃气责任事故,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而事故所在区里分管燃气的城管副主任,也将被移送到治庸问责办公室,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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