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分三步转入武汉 缴满半年即可还贷
2014-11-08 09:25:15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日报 马振华
 
武汉公积金中心昨日公布了新的异地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办法,规定流程分为三步,可跨中心办理。
 
以前异地公积金转入武汉,只能转入各自所在的公积金分中心,比如汉口的高校,办手续要跨江去武昌的高校分中心办理。新的流程办法规定,异地公积金转入登记业务可跨中心办理,缴存职工就近选择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登记业务。像汉口的高校职工,就可以去位于汉口京汉大道的公积金中心大厅办理。
 
新的异地转入流程分三步。第一步是职工本人或调入单位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入单位审核盖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到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开具《异地转入联系函》。第二步是职工凭《异地转入联系函》回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转移手续。第三步是银行收到划入本行“异地转入专户”资金后,依据职工异地公积金转入资金收款凭证,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审核、入账业务,将转入资金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
 
据了解,此前,职工回到武汉工作后,必须在汉重新缴满6个月公积金,才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职工只要此前在外地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把公积金转入武汉,即可在汉办理还贷业务。至于呼声很高的外地公积金在武汉贷款买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何时实现没有时间表。
 
外地公积金转入流程
 
①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入单位盖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到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开具《异地转入联系函》
 
②职工凭《异地转入联系函》回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转移手续
 
③银行收到划入本行“异地转入专户”资金后,在公积金信息系统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审核、入账业务,将转入资金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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