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年试点司法改革 办案检察官有更多自主权
2014-11-05 11:53:34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日报
 
汉阳区检察院第八届检察理论与应用研讨会昨日透露,明年1月起,我市两个区级检察院将试点司法改革,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或成改革突破口。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指在检察长领导下,以主任检察官为主要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据介绍,目前,我国检察管理制度实行的是三级审批制。无论什么案件,都是先由具体承办的检察官提出承办意见,再交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然后提请分管检察长讨论,案件处理的周期长,效率低。
 
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主任或主办检察官大胆放权,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太大争议的案件,都可以由主任或主办检察官直接决定,减少了三级审批制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审批这两道程序,避免大量案件积压,提高办案效率。
 
此外,办案检察官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在办案业务上,无需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从而削弱了办案过程中的行政化色彩;同时也使办案检察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上。
 
昨日研讨会上,汉阳检方就如何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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