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作者:马振华
原标题:申请门槛降低无稳定工作可申请公租房
去年,我市公租房申请过程中,要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有稳定工作才能申请。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现在不再要求申请人具有稳定工作,以此降低申请门槛。
我市去年启动了公租房配租,申请家庭除了要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还要求申请人具有稳定工作。这可让很多申请家庭犯了难,江岸区的低保户周先生说,自己下岗多年,家庭困难,平时靠打些零工勉强维持家庭生活,像他这样无房的低收入家庭,按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但是就因为没有“稳定工作”,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而被拒之门外。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去年是公租房申请第一年,为了保障公租房能稳定收取租金,设置了“稳定工作”的要求。而在去年公租房申请过程中,不少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是下岗、失业、打零工等无固定职业者,“稳定工作”的申请要求,使原本可以享受到公租房的他们被挡在了申请门外。
对于申请过程中周先生反映的问题,我市房管部门今年对公租房申请政策进行了调整。市住房保障中心明确表示,申请者住房面积和收入门槛不变,但不再要求具有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