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超1.3亿
本报讯( 周舜尧)昨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238.7万元。上半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了一批大要案,昨日公布了8名厅级干部案件的典型案例,其中6人涉及土地问题。
据介绍,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5937件(次),其中,立案4422件,结案3529件,共处分党员干部3589人,移送司法机关238人,同比分别上升了48%、55.3%、55.9%、101.7%。
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全省共查办市厅级领导干部案件20件,同比上升17.7%,其中省纪委监察厅查办17件;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187件、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859件,同比分别上升61.2 %、78.2%。其中,“一把手”案件141件,同比上升11.02%。
查办的案件中,有贪污、受贿、接受礼金等案件1604件,同比上升7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案件1069件,同比增长127.3%;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落实问题,严肃查办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1854件,同比上升41.96%。
武汉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长刚:
在工程建设等方面受贿
罗长刚,男,汉族,河南郾城人,1954年12月出生,曾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
案情:今年1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罗长刚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罗长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决定给予罗长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月16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鄂州市原政协主席刘沐珍:
在土地规划等方面受贿
刘沐珍,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58年10月出生,曾任鄂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案情:今年2月1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刘沐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省检察院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同步立案侦查。经查,刘沐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规划、工程建设、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月1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总经理张勤耘:
在广告代理等方面受贿
张勤耘,男,汉族,湖北广水人,1970年5月出生,曾任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
案情:今年3月3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张勤耘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张勤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广告代理、住房分配、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 6月3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省科技厅原副厅长张震龙:
在市政工程等方面受贿
张震龙,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63年4月出生,曾担任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
案情:今年2月2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张震龙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张震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决定给予张震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5月16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省国资委原副主任鲁力军:
在土地出让等方面索贿受贿
鲁力军,男,汉族,湖北黄梅人,1958年7月出生,曾任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湖北省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
案情:今年1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鲁力军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鲁力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占用公务车辆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其他单位报销;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决定给予鲁力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月1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荆州市委原宣传部长幸敬华:
在招商引资等方面受贿
幸敬华,男,汉族,湖北钟祥人,1966年4月出生,曾任荆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案情:今年2月1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幸敬华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幸敬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鉴于幸敬华已涉嫌受贿犯罪,4月29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宜昌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强:
在项目建设等方面受贿
王宏强,男,汉族,湖北宜都人,1954年6月出生,曾任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案情:今年3月3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王宏强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王宏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鉴于王宏强已涉嫌受贿犯罪,6月23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宜昌市原副市长郑兴华:
在矿产开发等方面受贿
郑兴华,女,汉族,湖北武汉人,1959年11月出生,曾任宜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案情:今年1月6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郑兴华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郑兴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郑兴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郑兴华已涉嫌受贿犯罪,5月5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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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机构调整
6成人员从事廉政和反腐
本报讯( 周舜尧)昨日,省纪委监察厅举行“开放日”活动,活动中透露,省纪委机关监察厅内设机构先后进行了两轮改革调整,增强了监督执纪力量。
据介绍,自去年以来,省纪委机关、监察厅内设机构先后进行了两轮改革调整,主要是整合6个内设机构,设立4个内设机构,重新组建两个内设机构。经过这两轮调整,虽然机构和编制都没有增加,但增强了监督执纪力量,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
其中,纪检监察室由5个增加到了8个,并相应增加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等执纪监督业务室的人员编制;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深度清理,将一些应移交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减少了职能的交叉。
目前,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内设机构占机构总数的68.4%,人员编制占编制总数的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