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拿出18条举措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留下来
2014-06-27 07:59:12 来源: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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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一场大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在汉举行。图为一名应聘者在考虑毕业后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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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与招聘人员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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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来自荆州的女生刚到武汉,就拖着行李箱到招聘现场找岗位。

来源:湖北日报

43万!湖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总数再创新高。

截至6月23日,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约为69.1%,仍有13万多大学生未顺利就业。

毕业季,也是就业季。43万应届毕业生,既是一个个家庭的未来支柱,也是建设湖北的人才储备。如何把他们留下来,让他们顺利就业、创业?这既揪着许多家庭的心,也牵动着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

面对严峻就业形势,昨日,我省端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热腾腾的18条“新政”,条条“真金白银”,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这些举措,像火把,会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激情点燃;像火炬,会把他们的前进之路照亮;更像磁石,能把他们牢牢吸在湖北这块热土上。“新政”提出的不少举措都是首次发布。记者初步梳理,主要有12个方面的创新突破。

就业

到基层单位就业

申报职称可不考外语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市州及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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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最高享200万元贴息贷款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吸纳登记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见习补贴有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的60%

建立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

灵活就业有社保补贴

可达实际缴费额的60%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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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招聘更透明

信息网上“晒”录用须公示

●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均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

●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待遇”与就业挂钩

高校要发布就业年报

●各高校自2014年起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有关部门要开展产业升级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健全岗位需求统计调查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制定行业岗位标准,促进高校依据市场需求完善专业培养课程。

创业

实施创业引领计划

毕业开网店有贷款贴息

●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到2017年扶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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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创业有保障

创业列入大学必修课

●高校应制定并落实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办法。

●各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创业教育,普遍开设创业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管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简化程序,放宽条件

大学生办企业一路绿灯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大学生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材料和申请程序,降低企业注册资金门槛,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罚款项目,要一律取消。

实施专项补贴

带动3人就业补5000元

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全额贴息

推荐项目可取消反担保

●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自主创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均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鼓励高校、群团组织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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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税费减免

个体户每年减免9600元

●在国家规定的政策期限内,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减免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其在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链接

另外6条扶持政策

1、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2、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

3、切实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4、消除对高校毕业生的各类就业歧视。

5、破除高校毕业生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6、积极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

( 翟兴波 陈屿 实习生 周青 冯九龙 通讯员 刘鸿 宋欣然 张伟 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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