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晚报
昨日,在今年“十个突出问题”公开承诺整改“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监管不力问题”新闻通气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通报,为狠抓承诺整改内容,标本兼治促落实,严把市场源头关,提高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依法注销了28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4月至6月,该局集中开展物业企业资质清理整治,完成1176家企业、2317个项目(含非居民小区)信息录入,依法注销28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对首批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316家企业重新换发了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据了解,全市物业市场处于培育发展期,存在鱼目混杂、良莠不齐的现象。通过清理,对证书有效期已过、专业技术人员不够、没有管理项目、有重大违规行为等不符合资质管理条件的一些物业企业,经甄别依法注销。
承诺整改以来,该局建立四级包干责任体系,编印包干责任手册,覆盖全市1716个物业小区。1500多个小区物业落实“四公开一监督”,1700名项目经理上墙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处置2265件投诉问题,投诉量逐月下降。不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定期通报投诉处置不规范的问题,落实严查严管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物业企业下达了1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9万元。
同时,还针对突出问题,锁定124个重点小区开展集中整治。发挥物业协会作用,组成12个组深入小区检查,下达了1235份督导整改建议书,督促物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缺失实际,建立健全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考评、服务等级标准、信用信息管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等6项制度,初步形成行业监管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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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除房管部门监管不力、物业行业自身发展中的问题外,还有物业市场运行环境和居民民主自治不成熟等多方因素。
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仍存在5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小区管理问题复杂,各方矛盾交织,需相关部门支持和协同配合;物业管理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对物业合同服务不到位的行为,除房管部门应加强巡查督办外,还应引导业主(业委会)不断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业委会组建率低,日常运作缺乏有效规制,易引发业委会内部、与业主之间、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应注重引导业主培养公共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不按标准建设配套设施、交付后临时用电用水、供水未抄表到户等问题,给物业管理服务留下了隐患;物业行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部分小区收费率不高、收费标准低,造成物业企业经营入不敷出,甚至导致“弃管”,形成新的社会问题。